大家车网 2012-03-16 13:42 来源:汽车商报 作者:
“中国欧盟商会对工信部近日发布的《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感到失望,因为该目录与政府之前停止执行的政府优先采购自主创新品牌的政策相悖。”在继“公务车采购目录有悖WTO原则”论调后,近日,中国欧盟商会又提出一条反对《公务车采购目录》的理由,那便是此次公车采购目录违背了2011年6月财政部宣布的停止执行三个将公共采购与本土创新联系在一起的文件。
不过有专家表示,中国欧盟商会首先忽视了入选公务车采购目录的基本条件,有混淆概念之嫌。
何为三个文件
2011年6月30日,财政部宣布了《关于停止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宣布: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三个文件。
此前,这三个文件将自主创新和政府采购相挂钩。根据文件指示,各级政府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对未按预算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以美国等国为主的国家曾极力对停止执行这三个文件表示欢迎。中国欧盟商会主席大卫曾表示:“欧盟商会一直致力于促成自主创新政策与政府采购的脱钩。脱钩是中国在政府采购领域提供公平竞争环境的一大进步。”
中国WTO研究会副会长吴家煌对本报记者表示:“当时取消这三个文件,可能就是政府为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做准备。虽然具体进程不得而知,但是谈判正在进程当中。”如此说来,不管是停止执行政府采购与本土创新挂钩的政策,还是积极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中国政府似乎都是向“开放”的一面在迈进。
全面采购自主品牌的“公务车采购目录”出台后,欧盟商会拿“脱钩”说事,似乎有理有据。
回避
然而,不少业内人士对欧盟商会提出的“新理由”却毫不认同。有业内人士认为,欧盟商会的说法是在混淆概念。此次的采购目录和鼓励自主创新并无关联,它的制定初衷主要是从政府采购的需求出发选择节能、安全、经济的车型,谁进目录有硬指标约束,并没有“门户之见”。
“采购名单绝大多数是自主品牌,欧盟商会就觉得是在鼓励本土创新,那它自己怎么不问问自己有没有达到公车采购的标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罗磊口中的“公车采购标准”就是3个月前工信部出台的最新政府公车采购标准:“1.8升排量、18万元以内”和 “入选车型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的整车技术研发和产品改进能力,设有产品研发机构,近两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不低于3%。”
“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不采购外国品牌。只要能达到‘双18’和‘3%’就能入选公车采购目录,”亲自参与制定《意见稿》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董扬强调,“自主品牌之所以占绝大多数,根本原因在于,目录首先要求汽车品牌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不能低于3%,国内自主品牌一般都大于3%,而合资品牌往往低于这个标准。”
当本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北京市亮马桥路的中国欧盟商会了解其对于此标准的看法时,中国欧盟商会的新闻发言人则采取“回避”态度,她表示:“我们没有什么可说的。”
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的吴家煌对本报记者表示:“欧盟商会的新理由看似有些依据,其实牛头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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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