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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收费标准发布 难治“天价”拖车费

大家车网 2011-12-19 08:15 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

“天价”的汽车施救收费让不少车主苦不堪言。16日,江苏省苏州市物价局透露,该市下发《关于制定道路车辆施救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年起拖车费,包括拖车作业服务费、平板车运输服务费加上其它加价,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12月18日《京华时报》)

拖车费封顶,是不是就意味着以往混乱的拖车费乱局就能肃清?显然没有那么乐观。可以设想,一旦拖车费规定了硬性的上限,很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救援、清障时间难以保障,拖延和推脱必将成为常态;再就是一些新的收费名目孳生出来,以替代那部分被砍掉的高收费;还有一种可能是封顶规定很难在现实中执行下去。

只要道路车辆施救服务不能摆脱权力干预、依然处于垄断之下,收费封顶之类的标准就不可能真正捍卫司机的权益。

目前,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归口交警,相应的,车辆在路上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会由交警认可的救援公司施救,也会按照交警的要求,将事故车辆存放在指定的停车场。由此发生的费用,基本上是一口价,车主并无讨价还价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收费貌似市场行为,即道路救援早就属于一种经营性服务收费,但是,却带有了浓重的行政垄断色彩。一个城市往往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作为消费者的车主别无选择。

交警的执法权,某种程度上成了天价拖车费的底气所在。这种权力一天得不到约束、规范,则天价救援一天不可能真正回归市场。也就是说,所谓的天价拖车费并不是市场之恶,而是权力与经济利益媾合之后的怪胎,是市场化不彻底的产物,根本上是一种权力之恶。不仅如此,时下的天价拖车费甚至已经形成了一条利益均沾的灰色链条。

早在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向各省发文,征求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的意见,此举被认为是全国出台统一标准的前兆。然而,几年过去,情况似乎并未有所改观,道路施救问题仍然困扰着中国交通的血脉。这一回,苏州以部门文件的方式约定最高限价,不过是一次小修小补而已。很难真正触及道路救援的利益链,因此,其政策效果也并不乐观。

(作者系河北媒体人 微博http://t.qq.com/huangyangtan)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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