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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中国汽车企业工会需要去行政化

大家车网 2011-11-04 11:51 来源:腾讯专稿 作者:

上周,当克莱斯勒公司最终与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签订了下一个四年合同之后,美国汽车三巨头与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的新一轮较量正式结束。

在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的强势世界出名,但是其所谓的维护会内工人的利益的措施和办法,以及对于汽车企业的负面影响,也一直受到各方面的诟病。

因此,在美国设厂的日本汽车企业,企业方面反对汽车工会的声音非常强烈,而且在日系汽车公司内加入美国汽车工会的工人比例也非常低。

然而,与美国市场恰恰截然相反的是,外资在中国境内建立的企业中,中国工人工会的维权意识非常淡漠,中国的人口红利被外资企业利用的淋漓尽致,工人利益受到的损失也非常大。甚至,有些汽车企业工人的工资水平比内地的一些乡村企业还有低。

是这些汽车企业内没有工会组织还是工会组织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因此,无论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都应该按照规定建立工会组织,执行工会的职能。

而且,《工会法》还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但是,我们看到,在一些企业的劳资纠纷中,工会的作用基本没有发挥,或者根本没有看到工会站出来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在2010年发生的日本企业工人停工的事件中,几乎很难听到工会对媒体发声,并表明自己的立场。

据有媒体披露,这些日本企业的工人工资仅为1500元人民币,低于中国的公布的人均工资。

从中国改革开放至今,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广东一带作为最早开放的地区,工人的工资却在今天还不如内地的一些省份,实在是说不过去。

这不能不说与企业工会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

其实,许多企业或者没有工会,即使有工会,也是由企业的管理层担任,工会代表的并不是工人的利益,工会的领导人也不是工人选举产生。

这样的工会如何能够真正维护企业工人的利益呢?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企业工会的建立滞后于改革开放的步伐,特别是工会被更多地作为一种行政组织来对待,就失去了工会法本身赋予工会的职能。

在中国,工会大多是依据行政区划来建立,工会负责人一般也赋予相应的行政级别。企业工会也是如此,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工会一般都是管理成员。而外资、民营企业的工会组织则不健全。

当然,我们不期望中国的汽车企业工会形成美国式的工会,因为那种工会组织坐大以后,反而成为了阻挠企业发展的障碍。

但是,我们需要根据《工会法》来切实加强汽车企业工会组织的建设,没有工会的要建立工会,建立工会的要强调工会的独立性,要强调工会的代表工人利益的特殊性。

有人也许担心,工会负责人如果不是企业管理层担任,那么工会经费如何落实的问题。

但是,《工会法》有明确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等等。

同时,法律还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经费的使用,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因此,企业建立工会,根本不需要担心经费来源问题,也不需要担心工会经费缺乏独立性的问题。

目前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即使企业建立了工会,工会经费是否得到足额保证拨付,以及独立使用,或许并没有引起工会组织的重视。

中国汽车产业正在处于一个转型期,有些企业担心转型增加的劳动成本会障碍企业的发展。其实恰恰相反,这种转型带来的劳动成本提高,反而能够从根本上促进企业进行增长模式的升级。

而要做到这种升级,从企业工会角度努力维护工人利益获得保证,将能够促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新一轮增长方式的蜕变。

责任编辑: 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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