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0-20 09:11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
上周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如果仓促全面实施,很可能难以达到有效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衷。
一石激起千层浪,中汽协的表态,引来不少骂声。一些媒体批评中汽协站在利益集团一边,反对汽车“三包”。还有媒体撰文称:中汽协不应成为行业保护伞。
其实,不少批评是断章取义,并没有完整理解中汽协的观点,甚至连《中汽协关于汽车"三包"规定的意见和建议》都没有看过。抓住只言片语大做文章。
仔细研究一下中汽协的《建议》就可以发现,中汽协并非反对推行汽车“三包”。只是认为在当前环境下,仓促实施汽车“三包”,实际上无法操作,不但起不到保护汽车消费者的作用,还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针对如何全面实施汽车“三包”,中汽协提出了自己的十点建议。
中汽协到底是干什么的?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成立于1987年5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地址设在北京。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振兴中国汽车工业为己任,反映行业愿望与要求、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国家交流、会展服务等为主要职能,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搭建平台等方面的作用,以促进中国汽车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中汽协是汽车厂家和科研机构的行业组织,扮演的角色是汽车行业的代言人,也是汽车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从汽车再制造、汽车产业振兴规划、汽车反倾销等事关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重大事件中,都可以看到中汽协的影子。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也经常把一些和汽车有关的课题委托给中汽协。
汽车“三包”事关广大汽车消费者和汽车厂家的切身利益,中汽协不可能置身之外,必须要发出声音。
中汽协对汽车“三包”很重视
10月13日,中汽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汽协关于汽车"三包"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中汽协在《建议》中说,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汽车“三包”涉及广大消费者和汽车企业的核心利益,同时对汽车行业的发展影响重大。
为充分反映汽车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对汽车“三包”规定(草案)的意见,促进汽车“三包”的科学规范制定、有效推进实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汽车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汽协组织国内汽车骨干企业、在华外资汽车企业,以及相关机构和单位,采取研讨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专题研究,针对汽车“三包”草案形成了五点初步意见,并提出在汽车产品全面实施“三包”前,应做好五方面的基础准备工作,中汽协在《建议》中还提出了五点政策建议。
由此可见,中汽协对汽车“三包”草案十分重视,并且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中汽协五点意见主要内容
中汽协认为,汽车产品实施“三包”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规范汽车生产厂商、经销商行为,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汽车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汽车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汽车行业一贯注重汽车产品质量,对消费者负责,对汽车产品实施“三包” 始终持积极支持态度,汽车行业企业也十分愿意担负起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的责任。
但是,汽车产品不同于一般生活消费品,其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链长,以及使用环境复杂、管理涉及面广等,这使得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
中汽协表示,当前我国正处在汽车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汽车市场发展还不够完善,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尚未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做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现阶段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相关配套体系不健全,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
中汽协担忧,如果仓促全面实施汽车“三包”,很可能难以达到有效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衷。 过高和过度的汽车“三包”要求,势必会大大增加汽车企业售后服务成本和总成本,这无疑也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中汽协还认为,汽车产品“三包”涉及消费者、销售商、修理商、制造商和鉴定机构等主要相关方,汽车产品“三包”规定除规定销售商、修理商和制造商的义务的同时,还应当明确规定消费者和鉴定机构的义务和责任,以避免过度维权行为的发生。
中汽协表示,汽车产品“三包”规定、标准及其配套法规应当协调制定,否则“三包”规定很难操作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尤其应当注意与汽车产品召回相关管理办法的协调。
中汽协十点建议的主要内容
中汽协的十点建议,包括做好五方面基础准备工作和五点政策建议。
中汽协提出,在汽车产品全面实施“三包”前,应做好五个方面的基础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独立、公正、权威的汽车产品质量鉴定体系,实现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的科学、准确、高效鉴定。二是健全汽车产品质量问题评价认定规范。三是在汽车“三包”规定中,应科学严谨地规定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鉴定机构和消费者等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以避免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扯皮、踢皮球”,鉴定机构出具结果不规范,消费者过度维权行为的发生。四是汽车产品“三包”尤其是换车和退车管理细则应当协调、同步制定,以提高汽车“三包”规定的可操作性。五是汽车产品“三包”规定,应进一步在科学论证、研究的基础上,严谨制定“三包”有效期的设定,修理、更换、退货条件的界定,以及补偿费用的计算等。
中汽协建议,汽车“三包”规定(草案)有关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五点政策建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制定和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在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其他相关方的利益。汽车“三包”规定应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汽车社会和谐发展。
二是制定并实施汽车产品“三包”是一件好事,汽车“三包”这一关乎民生的涉及诸多相关方利益的规定应科学、审慎、严谨制定。
三是汽车召回是汽车“三包”的前提,在汽车产品全面实施“三包”规定前,应进一步完善实施汽车召回。
四是在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相关配套体系尚不完善时,汽车“三包”可以分步实施,待各项环境条件基本成熟后再全面推进实施汽车产品“三包”。首先在个别地区或城市先试点,待总结经验后,在全国范围推广、全面实施。
五是作为中国汽车行业的代表,中汽协十分愿意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汽车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机构开展汽车产品“三包”的调研、论证和系统研究工作,为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做出努力。
别把汽车“三包”好事办坏了
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关于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也与日俱增。如何保障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汽车领域一个突出的问题,也是一个新闻热点
中汽协的表态,被一些媒体解读为站在汽车制造商一方,故意延缓该办法出台。中汽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前几天在博客上就此谈了自己的看法。
董扬说,笔者在汽车行业工作多年,凡事多站在汽车制造行业的立场上,但这不等于反对“三包”出台。事实上,从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出发,非常希望有公平的汽车消费环境。而我国却偏偏缺乏这一条。现实的情况是,店大欺客与客大欺店的现象并存。不少销售商,卖车时好话多多,一旦车卖出去,发生问题便推诿扯皮;也有消费者,依仗自己的社会资源,或诉诸媒体,或动用高官,厂家只好忍气吞声,花钱私了。今后汽车消费日益普及,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纠纷的判定处理程序,实在是不可想象。
董扬认为,汽车作为大宗耐用消费品,生命周期长,使用环境复杂,质量纠纷的判定比较困难。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商规定必须按要求到4S店去保养、维修、换配件。但4S店配件贵,工时费也贵,路边店修车便宜,配件城配件便宜,很多 人不去4S店。这种情况下出了问题谁负责?
其次是质量问题的判定。新车质量问题好办,各厂家都有标准。但使用中的问题,目前尚缺乏标准。 另一方面,现有的汽车检测机构,都按盈利性企业运营,独立性公正性不够强,谁给钱替谁说话。汽车作为高档耐用消费品,维修成本很高,如果“三包”办法从整体上推高了维修成本,制造者势必提高售价,“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是消费者承担。
董扬感慨地说,坊间炒作,多将当事双方分成好人与坏人、红脸与黑脸、强势与弱势、正义与邪恶。这样的戏剧化手法,在文艺作品上可以博得眼泪和掌声,而在现实的法律制定中却是有害的。前几年《道路交通法》通过时,大家对其中的“无过错赔偿”条件没认为有什么不妥,而在真正实施中却问题多多。中汽协之所以对汽车“三包”有这么多疑问,是想把好事办好,不想让某些政府部门简单从事,更不想让少数机构或个人从中渔利,到头来,受损的是行业,倒霉的是老百姓。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