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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伤人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中法新规引争议

大家车网 2012-03-27 16:29 来源:网摘 作者:

[导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于醉驾、毒驾伤人的情况,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中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3月21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于醉驾、毒驾伤人的情况,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这样一来,此类情况的赔偿限额将由目前的1万元提高到12万元。而目前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只承担抢救费用的垫付责任,最高垫付1万元。

醉驾伤人到底应不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支持者认为这样规定既维护了投保人的利益,又约束了保险市场,保证了公平。著名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对此表示支持:

邱宝昌:制定一个政策它应该是遵循公平的原则,要遵循有利于这种问题的解决,像在此之前发生的一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很多的理由是免责的条款。而现在最高的司法解释让出了问题以后保险公司先理赔,这种理赔并没有减轻酒驾人的法律责任,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他首先解决什么问题呢?醉驾的人一时没有经济能力不能去赔付受害人,特别像一些医疗费用等民事赔偿,而现在这种规定我认为它非常公平、非常人性化,他上一个保险就应该在交强险当中范围内去积极的理赔受害人,首先是对受害人是种保护,保护以后保险公司仍然有权利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也就是向醉驾的追究他的民事责任。

有人认为“醉驾伤人由保险公司赔偿”,加大保险公司的压力,但羊毛最终出在羊身上,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变相增加险金和险种;另外,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励了醉驾。对于这类观点,邱宝昌律师给予了驳斥:

邱宝昌:这部司法解释没有去纵容喝酒,因为我们的刑法修正案八有明确的规定,醉酒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有拘役这些相关的处罚,一般酒驾者肯定要有行政责任。这个司法解释解决的有些醉驾的人,酒驾的人由于经济原因不能够及时对受害人赔付,也体现了一种对受害人的救助,赔了又不说责任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赔完以后可以再向这些责任人追偿,所以从民事上来讲它没有丝毫减轻醉驾人酒驾人的民事责任,而只是方便了在交通事故当中受害人他能够得到及时的赔付。交强险的这种金额、保费、费率,不是由保险公司自己去拟定的,它既然是强制险就是国家拟定的,而不能因为有这个,先赔完以后它就可以任意的去改变费率或者是增加保费,我认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它违反了交强险相关的规定,持有这方面观点的应该要认真的、准确的理解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当醉驾引发伤害时,国外的保险公司会负责理赔吗?国外的法律对此问题都作何规定?《中国日报》驻亚太记者李涛说:在新加坡,也存在和我国同样的问题。

李波涛:尽管法律严明的新加坡对于醉酒驾驶施加了初犯最高6个月,再犯最高3年入狱的惩罚以及高额的罚款,但是新加坡法律本身对于醉酒驾驶造成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一旦肇事司机被发现是醉酒驾驶,酒的问题就变的复杂起来了。因为所有的新加坡保险的条款里面都会明确的规定说,醉酒驾驶情况下所购买的保险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受害人也不能从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得到任何的赔偿。

同样是在亚洲港台地区和韩国在这一问题上的做法也有差异?李涛介绍说:

李涛:大部分的亚洲国家和地区都针对醉酒驾驶行为做出了严厉的法律规定,比如在中国台湾根据保险局和产业工会达成的共识,如果驾驶人酒驾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除非购买了保酒驾保险,那么任意第三人责任险是不予赔偿的,但是强制险有理赔,保险公司赔偿后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向肇事者去追偿。在中国香港汽车保单也有一项酒后驾驶的免责条款,不过实际操作中会人性一些,香港保险公司有时候会先赔偿意外中的受害者,但同时也对保单持有人采取法律责任,追讨相关的金额,醉酒驾驶的司机最终还是要支付醉驾意外所导致的费用。而在韩国,保险公司虽然拒绝赔偿醉酒驾驶人本人的伤亡和车辆损失,但是对于事故中的受害者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不过数额也有所限制,而且一旦发生酒驾的事故,肇事者的保费会连续三年大幅的增长。

大洋彼岸的美国对于保险公司在醉驾赔偿中所承担的责任问题,各州法律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庞哲:美国对醉酒驾车的管理非常严格,而且根据不同的州和地区对酒后驾车的标准和规定和要求也就不所不同,至于酒后驾车导致车祸者是否会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则要看车祸发生的原因。假如车祸在驾车者虽然是酒后驾车,但是因为是他人的失误发生车祸而导致受伤或者是汽车被损坏,保险公司应该会如数理赔,但是如果驾车者是在酗酒之后从后面撞击前面的车辆或者是撞击路边的固定物质,甚至撞击行人等其他方式引发的车祸,保险公司在理赔方就会非常复杂。首先肇事者会锒铛入狱,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就要等到刑事官司处理之后才能会根据情况处理理赔的手续,如果是买的是全险而且价格非常、非常的昂贵,即使你是肇事者保险公司也会如数理赔,但是明年你的保费就会巨额上升,同时保险公司一旦发现你是高风险,习惯性酗酒或者会常常涉及到不同原因的事故当中,保险公司就有权拒绝接受你购买保险的要求,所以美国的驾车司机一般都在酗酒之后寻找他人驾车或者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律师邱宝昌认为,“醉驾伤人需保险公司赔偿”,这项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恰恰是在中国国情基础之上,借鉴吸纳了一些国外的优秀经验

邱宝昌:为了对公众生命健康的保护,我们也借鉴吸收了国外一些立法,包括像日本、俄罗斯还有国外的很多对酒驾入刑进行了借鉴,也根据我们的一些情况,所以在宪法修正案当中制订了这个条款。

责任编辑: 陶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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