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9-28 18:25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让众多汽车消费者苦苦盼望多年,但一直处于难产的汽车“三包”规定似乎又露出了即将出台的迹象。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的对汽车“三包”规定再次征集公众意见,并将召开立法听证会的消息,再次勾起公众和业界的聚焦。曾被无数次提起的汽车“三包”,这次真的不再是“水中月,镜中花”吗?
爽约六年老生常谈
已成老生常谈的汽车“三包”规定,主要是明确家用汽车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早在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将当时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集意见,但此后却再无下文。之后数年间,也曾数次传出有关汽车“三包”规定即将出台的不同版本的消息,但最终都被证明只是一场空欢喜。与此同时,消费者对于汽车“三包”的热切期望与日俱增,尤其是每年的“3·15”前后,汽车“三包”更成为必不可少的热议话题。
9月21日质检总局公布的消息称,为提高立法质量,拟于10月下旬在总局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目前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这距离汽车“三包”政策草案在2004年首次公布已过去了6年。虽然汽车“三包”政策仍在“襁褓”之中,但官方的正式消息,还是让公众抱以莫大的期冀。不少消费者表示,希望政策这次能尽快出台,避免再次胎死腹中。
投诉猛增召回频频
说起汽车的质量问题,很多消费者都有一肚子的苦水要倒。虽然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大国,但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却并不给力。消费者购车后遇到质量问题,经销商和厂商常常互相推诿,或者“只修不换”,再严重的质量问题,即便多次修不好也不予退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来自中消协的数据显示,2010年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是汽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20405件,同比增长51.1%,创历史新高。在汽车投诉中,因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五成。与此同时,频频出现汽车召回事件,也让消费者对于汽车质量的信心大打折扣。2010年中国汽车召回事件共计95次,一共召回乘用车1171673辆,接近2010年新车产销量1800万辆的6.5%以上,也就是说每100辆国内销售的新车,就有约7辆车存在缺陷。2011年的上半年,就已经有近40个品牌的67万余辆汽车加入召回大军。
在汽车厂商的强势面前,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而这主要就是源于相关法规的缺位,实施汽车“三包”立法确实已迫在眉睫。
近几年来,国内汽车市场高速发展,但汽车“三包”规定长期处于空白期,这显然和国内汽车消费的发展水平不相称。这个问题不解决,随着新车数量不断增长和汽车社会进程的加快,今后有关的汽车质量投诉还会急剧攀升。
有业内人士表示,汽车“三包”政策之所以一再难产,与国内汽车消费环境的不成熟有关。2004年的时候,中国全年汽车产量仅在500万辆左右,汽车市场是属于卖方市场,由于要保护汽车产业的发展而考虑厂商的利益,即使相关部门出台了三包的相关规定,也很难落到实处,消费者在与厂商的博弈中处于完全的弱势地位。如今中国已成世界最大汽车产销国,汽车产业也已经发展壮大。进入2011年之后,由于国内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大城市限制汽车政策的逐步出台,汽车消费增速有了很大的下降,而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汽车消费将长期维持平稳发展的状态,汽车市场已经变成了买方市场,因此,汽车“三包”政策的再次浮出水面,就变得顺理成章。汽车实施“三包”,应该可以促进消费环境的进一步成熟和健康发展。刘朝晖
“三包”新草案有何亮点
按照征集意见稿规定,家用汽车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其中,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售出后30天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遇到3种情况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分别是: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他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在整车“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或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销售商无同品牌同型号整车,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消费者就可要求退货。修理时间超过5日,修理商还要提供备用车或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而2004年的草案规定是超过2日就要提供备用车。
责任编辑: 杨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