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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征税”恃强凌弱 消费者权益受侵害

大家车网 2011-08-15 11:27 来源:腾讯专稿 作者:

[导读]国内市场普遍存在的售车加价现象是“合理的”但不合法,国税局对加价购车实行征税,实质是对这种不合法现象的鼓励,是对汽车厂商加价的变相纵容,是恃强凌弱的举措。

最近,有两部新法律法规引发了老百姓热议。一个是新婚姻法,一个是对加价卖车征税。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是一种典型的弱肉强食、恃强凌弱。

而不久前,国税总局出台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修订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开票征税。此举意味着,加价售车,这一原本违背法律的行为,不仅将变得合法,而且还将成为税收的“来源之一”。消息一出,业界争议声四起:擅自加价销售这一被经济法明令禁止的行为,怎么一夜之间“有望披上合法的外衣”?

实际上,此前,社会和司法部门对加价售车都是一个态度:不合法。

根据国务院最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将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所以,加价卖车肯定是不合法的。

但如今,加价提车这个备受诟病的社会毒瘤也有可能变得合法、合理,虽然其并不合情。

其实,即使是国税总局,对售车加价是否违法也是模棱两可的,它之所以搞出这样的修订稿,自然是想多收点税而已,说白了,变相收税、捞钱!税务总局说了:“修订稿的意见对加价费征税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是否违法予以肯定或否定。这很有游戏感的文字,与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定义加价售车为违规的明确态度成鲜明的对比。且不说这种颇显暧昧的表述,是不是流露出对三部门定性的不认可,只说对加价费征税的坚持,给人的感觉就是,管它合不合法,先把钱收到手再说。

想想看,如果你是法官,在你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违法都搞不清的时候,就做出判决,这不仅是拿法律当儿戏,更是挑战社会司法制度。这种做法就像葫芦僧判糊涂案一样,考虑的不是事情是否合理,而是不管它合理不合理,我只管自己腰包多装钱就行!

可恶!然而……

如果国税总局的修订稿开始执行,多花了冤枉钱买车的消费者,还要再掏税钱,等于为经销商的违规行为交“罚款”,还不能有丝毫的抗拒。因为多收了钱的经销商只是违规,多掏钱的车主不交税就是犯法,这实在令人很无语。这个修订稿显然是保护了经销商的非法所得,反而从老百姓身上捞钱,让消费者买单。和新的婚姻法一样,也是属于恃强凌弱,保护强者。

而以后,经销商加起价来会更加理直气壮。理由很简单,已经有人为加价收费上了税,谁敢说它不合法?“我已经交了保护费,我爱怎么搞就怎么搞!”显然的“黑社会”逻辑。这样一来,国家税收当然不会再受到损失,经销商们更是毫发无损,而大把掏钱给经销商的消费者在被加税后,纳税义务也是更上一层楼,真是一种极致的和谐。

售车加价合法的口子一开,税收上去了,偷税漏税的现象减少了,但是,消费者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了。如果相关部门不仔细审慎地研究,加价不仅不止,还会成为今后汽车流通过程中纠纷的引发者。冷静下来大家想想,以维护国家税收的名义来搞“创收”,来变相支持非法收入所得合法化,是对社会公平的极大讽刺!

我一直认为,德国哲学家黑格尔那句经典论述“存在即合理”是对的不能再对的至理名言。但同时,也请大家明白:合理的并不一定合法。对于国内车市普遍存在的售车加价现象,笔者认为这的确是“合理的”,但却从来都不是合法的。现在,税务部门对加价售车征税,是对这种不合法现象的鼓励和纵容,是对汽车厂商加价找台阶,是明显的保护强者、欺负弱者。同新的婚姻法一样,是在恃强凌弱!

责任编辑: 陶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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