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8-15 07:47 来源:网摘 作者:
[导读]加价购车一直以来是一件让消费者很痛恨的事情,而最新起草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中,竟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这让消费者颇为不解……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工作计划中“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对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并发布征求意见。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修订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比如:加价费2万元提车,则按10%税率,消费者要多缴2000元税款。尽管修订稿中称,此举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但对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来说,新规定一旦正式执行,今后买紧俏车型时不仅要在原来加价的基础上再缴纳“加价”所产生的税费,甚至买任何新车,贴膜、加装饰,都有可能额外负担更多购置税。
国税总局:新政意在反避税
在目前成都车市乃至整个国内车市,消费者购买紧俏车型时,普遍会被要求加价提车或在购车时加装价值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车内装饰。而目前这部分消费金额,经销商往往在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时并未包含在内,其目的就是为了不用或较少缴纳本应承担的费用。
根据这份最新起草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规定,凡是涉及加价费、汽车装饰美容费以及增配费(如加装倒车雷达、GPS导航等)也拟统一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国税总局方面表示,汽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购车价外费用。要求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主要是便于控管,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也解决目前开票存在的混乱状况。值得一提的是,修订稿还明确了对凡不按规定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发票管理办法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成都市场:还未接到实施通知
在国家税务总局草拟《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并发布征求意见后,成都商报记者也走访了成都部分加价现象比较突出的豪车经销商。而所有被走访的经销商均表示,暂未接到相关规定实施通知,目前提车的加价部分仍然不用计入发票中。
成都商报也以购车者身份向一家豪华SUV品牌销售人员进行了咨询,一款厂家指导价为91.8万元的车型,需要加价10万元才能提车。若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以10%的税率纳税计算,则要为加价缴纳1万元税款。该销售人员表示,具体在开具发票环节时,目前可以“操作”的方法是按指导价开票,可以“少交点税”,但购车合同上的价格必须与发票价一致。而出于减少费用的目的,消费者往往会接受这样的安排。
成都车商:具体执行取决于消费者
成都商报记者也将“加价收税”方面的问题抛给了几家本土经销商。一家奥迪经销商市场经理认为,“对加价费征税产生的费用肯定会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因此即便规定经销商要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这个规定本身对消费者没有好处,所以实际操作起来也会很难。”
一家上海大众经销商销售经理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如果这个规定一旦落实,出于销售业绩等方面考虑,不少销售人员也会想办法帮助消费者减少购车成本。而对于紧俏车以外其他常规车型在新车装饰美容和增加配置的费用征税,一家自主品牌市场经理则表示,“只要消费者愿意,可以通过加送装饰或配置等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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