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3-05 09:15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
曾庆洪:妥善解决“平民撞豪车”问题(6)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不足。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更多地依赖政府调整。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环节太多,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等消费环节,海关部门负责食品进出口环节,商务部门负责食品供应行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造成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监管职能交叉重叠,监管资源分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监管经常出现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难以形成合力,不能发挥高效、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同时,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不统一,执行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不一致,一些地方食品安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容易造成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现象。另外,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浪费严重,由于多头执法,各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人员、设备及监测检验设施不足,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执法设备重复购置等现象较为普遍。
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缺陷。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相应滞后,据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多达840篇,虽然已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但由于监督体制不顺,不同的部门强调各自依照的法律法规,部门行政法规之间难免相互冲突、相互制约,使法律法规的实施大打折扣。一些法律法规多年未予修改,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形势,难以将分散的执法资源有机整合,对从农田到餐桌进行全程管理,从而出现监管上的盲区和误区。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也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食品安全标准政出多门、相互矛盾,总体技术水平偏低,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测手段落后等问题,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差距。
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控,形成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监管模式。监管环节包括生产、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监管对象包括化肥、农药、饲料、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食品标签等。通过全程监管,对可能会给食品安全构成潜在危害的风险预先加以防范,避免重要环节的缺失,并以此为基础实行问题食品的追溯制度。我国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更多地倾向于事后,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先从国外媒体或科研机构传出食品安全问题时,再进行调查处置和专项整治,习惯于运动式、突击式检查。只有将监管的关口前移,树立基于科学、风险分析、全程管理的理念,才能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占据主动地位,并在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和加强对公众食品安全教育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4.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和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加上法律完善,处罚严厉,几乎没有人为造假制劣的现象,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大,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就是控制微生物污染和食品工程新技术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而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所侧重的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目前我国70%以上的食品企业是员工不足10人的小型企业,其中大部分又都以手工作坊的方式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技术水平低下,加工设备简陋,生产场地分散。为降低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掺杂使假,甚至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有害原料加工食品,有的企业为求食品色泽鲜艳或外表美观,滥用激素和添加剂,在缺乏制度约束的环境下,以较低的价格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也直接扰乱了市场秩序。这些制假窝点和非法加工作坊往往地处偏僻,流动性大,手段隐蔽。因此,相比发达国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要大得多,也复杂得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上一页下一页
关键词:雅绅特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