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海特集团董事长李飚,此次提交给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议案是: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成果市场转化参与国产化替代等国家重大战略工程。
李飚说,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制造业大国,但制造业大而不强、产业结构不优、核心能力不足、资本使用不佳等问题依然突出。国家诸多重大科技装备项目,如国产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等供应链都受制于国外。鉴于此,把握国家科技装备供应链安全,大力发展科技产业国产化替代势在必行,科技产业中高端装备的国产化替代成为了科技发展和进步的必由之路。国家已出台诸多支持政策扶持国产化替代,但主要依托国企为主的支撑体系需要打破,强力引入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的民营企业才是提升国产装备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一招。
李飚认为,民营科技力量已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科技龙头企业具有产业示范、带动产业链发展的作用,但融资成本高、信息获取不对称、行业壁垒难以打破、政策扶持和支持力度不一致等仍然限制着民营企业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出台措施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产化替代,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
李飚在议案中建议,企业要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政府也应加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通过立法等形式,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建议相关部门在涉及国防安全的自主化替代、大飞机研制、模拟机仿真培训设备等核心领域,尽快建立供应商准入标准,明确国产化率目标,采购人尽快落实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对研制、生产国产首台(套)高端装备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
为支持科技产业的技术创新,尽快提升国产替代率,牢牢掌握核心技术的主动权,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税收政策:一是降低自主研发国产设备和技术的增值税。国产设备和技术的研发时间长、投入成本高,现行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科研人员的人力成本,导致科技创新企业的税负较重,不利于“中国智造”和“科技兴国”发展战略的实施。建议对自主研发的国产设备和技术,采用增值税“税负控制、即征即退”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自主研发。二是扩大国产设备投资税收抵免(退还)的范围。现行税法对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对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可抵免企业所得税。为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建议适当扩大上述税收抵免或退还的范围。三是降低中西部地区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受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地方财力等多种因素制约,中西部地区在人才竞争中处于劣势。建议降低中西部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鼓励各类人才向中西部地区流动,提升国产设备的研发能力和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