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3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称,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
据悉,此前哈尔滨曾发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通知》还提到,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土地供应、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编辑:黄宁关键词: 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