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2-20 16: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让“酒后代驾”不得不火。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但是在“酒文化”盛行的中国,吃饭小聚似乎“无酒不成席”。“酒文化”面临“醉驾入刑”的考验,让“酒后代驾”不得不火。
春节期间,许多城市市民忙着走亲访友,少不了“喝点小酒”联络感情,根据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数据分析,今年春节,在兰州“酒后代驾”业务量大增,代驾需求和兼职代驾司机有明显增加的趋势。但是,记者了解到“酒后代驾”服务市场目前无主管部门、无准入门槛、无统一标准,让消费者难以抉择。
“醉驾入刑”助“酒后代驾”渐兴起
随着2011年5月“醉驾入刑”后,全国“醉驾入刑“第一案侯光辉、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以及高晓松醉驾案等案件的相继落判,让过去敢于酒后驾车的驾驶员都心生忌惮。
“过去有时觉得醉得不厉害还敢开。现在不敢‘玩火’了。我通常都会选择亲友来帮忙开车。”但这样无疑又欠下“人情债”。同时,“有时应酬太晚,也不好去麻烦亲戚朋友。后来发现代驾是个不错的选择。”因工作应酬颇多的彭先生告诉记者。于是,“酒后代驾”这一起步早,发展却缓慢的“新生事物”在“醉驾入刑”的压力下逐渐兴起。
“酒后代驾”业务2004年最早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出现。“在兰州这样的中小城市是这两年才有的。私家车多了,人们的消费观念也慢慢发生变化。”兰州捷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智麟说。
贾智麟创建的捷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3月14日正式在工商部门注册,根据他的调研,该公司是兰州市场首家专门从事代驾业务的公司。而酒后代驾只是其一项子业务。
“醉驾入刑”当月,他们接到了开张以来第一单生意。一名警察委托他们将自己的车送到指定地点,并在半小时内送还钥匙。贾智麟认为自己的公司“终于赶上了好时候”。但其后,业务发展也并没有如贾智麟想象得那么顺利。从那时起至今,酒后代驾的业务他们也只接了300多单,稳定的会员客户也仅有十几位。
贾智麟通过市场调研发现,在娱乐场所和饭店门口,“黑代驾”大行其道,挤占了他们的发展空间。“‘黑代驾’普遍三五成群,蹲守在门口,有醉酒的人,他们就围过来招揽生意,没有什么正规手续。”贾智麟说。
此外,部分拖车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等营业范围没有代驾项目的公司,也在“兼职”从事代驾业务。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名李姓审判员表示,所谓“黑代驾”指的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便为他人代理驾驶责任的个人行为。代驾和被代驾者属于承揽法律关系,即使从事代驾的个人没有经过工商局的注册,没有营业执照,只要代驾人与被代驾人进行了口头约定和协议,其行为也属于合法经营。
代驾公司、汽车租赁公司以及个人代驾于是共同构成了合法却混乱的代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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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陶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