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4月29日,据“洛阳发布”,洛阳市出台《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18条具体措施。
《措施》提出,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备案。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措施》还明确,加大住房融资信贷支持。引导在洛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及省行争取房地产贷款额度,加大对洛阳信贷投放,更好满足房地产领域资金需求。对经营稳健、杠杆率合理、销售前景良好、资金封闭运行的房地产企业建设的工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放开发贷款,杜绝盲目抽贷、压贷、断贷。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融资支持。
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鼓励开发针对“新市民”住房按揭贷款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等条件,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对区域优势明显的二手房贷款房龄调整为30年以内。支持开展法拍房按揭贷款业务。
编辑:王亚冉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