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2月17日,据财经网获悉,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城乡办于2021年12月31日联合印发《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提出,要强调区级政府对项目成本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区级政府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征拆补偿安置政策和补偿标准,建立区级成本审核机制,承担成本实质性审核责任。
《细则》提出,要实现土地开发类项目闭环管理。各区在项目启动阶段算好四本帐的基础上,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依程序报送审定;项目实施阶段,委托审计公司对辖区内土地开发类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确保项目开发过程可控;项目完成开发且土地开发成本全部收回后,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工作,形成项目的闭环管理。
《细则》提出,要求区级政府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辖区内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独立、客观的跟踪审计。审计机构须按照我市审计报告要点出具报告,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细则》提出,要建立穿透式评审机制。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穿透式评审工作。穿透式评审审减费用由区级政府承担,不得计入土地开发成本。
《细则》提出,要建立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建立各费用和各程序环节的责任人清单,按照“谁花钱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加强责任审计,建立责任到人、逐级审核、可追溯的责任追究机制。
编辑:黄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