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2月9日,日科化学收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导致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其他原因。
2022年1月28日,日科化学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会计估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等议案。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日科化学向相关方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其一,《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显示,日科化学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永拓所”),因永拓所聘期已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日科化学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请核实说明永拓所是否已开展预审工作,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情况,日科化学与永拓所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是否存在分歧,是否存在导致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其他原因或事项。请提供永拓所就上述问题的书面意见。
(2)请日科化学补充说明前期与大华所沟通由其承接日科化学2021年年审工作的筹划过程,请大华所说明是否已与前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是否充分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并有充足时间审慎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3)请日科化学评估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对公司年报准备工作产生影响,如是,请说明拟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
(4)请日科化学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具体原因进行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其二,《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显示,日科化学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该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1)请说明日科化学截至2021年9月末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
(2)请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生效日的判断依据以及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3)请核实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原因,并对比公司原应收账款组合确定的具体标准、近三年应收账款分类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变更会计估计调节利润的情形。
其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公告》显示,日科化学拟将部分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环保”),日科环保拟由公司出资设立,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资产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合计4.31亿元。
请补充说明日科化学进行资产划转的原因、划出资产涉及的具体业务领域。
其四,《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日科化学拟使用自有资金2,880万元与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裕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东营市汇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成立后拟投资建设锂电池电解液项目。请结合日科化学主营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等详细说明投资建设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背景、与公司业务的具体协同性,并结合锂电池电解液行业竞争格局、资金及进入壁垒以及已有技术、人员、资质储备情况等说明本次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日科化学对该项投资的账务处理,以及该项投资预计对日科化学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提示相关风险。
其五,日科化学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日科化学成立于2003年,是国内塑料助剂行业上市企业,公司是集科研、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1年登陆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