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下 调 新一轮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到加大费率优 惠 力 度 ……近期,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通过“组合拳”,对旗下理财产品进行调整。
在 分 析 人士看来,此轮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调符合预期。对此,投资者不必过分关注,仍应根据产品的风险等级、投向等因素,结合历史运作情况和自身投资风格,合理选择理财产品。
部分银行理财迎调整
近日,光大理财、华夏理财、招银理财、交银理财等多家理财子公司对旗下理财产品进行调整,包括下调业绩比较基准、实行费率优惠等。
10月20日,光大理财公告称,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及当前市场利率情况,将于10月27日起(含)调整“阳光金增利稳健季开 2号”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至1.8%-3.6%/年。这是该产品继4月27日起(含)调整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至2.7%-3.7%/年后,再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与此同时,该产品继续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管理费由0.2%/年调整至0.1%/年,销售服务费由0.3%/年调整至0.15%/年。
华夏理财亦于日前对多款产品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告,自10月10日(含)起,拟调整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周期30天理财产品A款等10只产品,以及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7天理财产品A款15只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华夏理财表示,上述理财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变化而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产品阶段性费率优惠安排,华夏理财拟于10月1日(含)起,阶段性给予21只产品费率优惠,其中即包括华夏理财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7天理财产品A款等产品。
业绩基准下调符合预期
业绩比较基准是银行根据产品往期业绩表现或同类型产品历史业绩,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未来市场走势,计算出来的投资者可能获得的预估收益。在分析人士看来,此轮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调符合预期。
“产品净值化转型后理财产品净值受市场影响,产品收益波动较大,收益率有所下降。”普益标准指出,从最新数据来看,9月理财公司开放式固收类产品的平均兑付收益率为2.68%,较年初(2月份)的3.17%下降了0.49个百分点;封闭式固收类产品的平均兑付收益率为3.95%,较年初(2月份)的4.31%下降了0.36个百分点。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已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近期利率下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投资经理都应该调低对未来产品的预期。
值得留意的是,产品下调业绩基准会给投资者造成未来产品收益下降的预期,可能会损失部分客户,分析人士认为,此时银行推出费率优惠,不排除是出于挽留客户的考虑。“下调理财产品的费率在行业内较为普遍,通过向投资者让利,一定程度上降低产品业绩波动带来的影响,提高竞争力。”
结合自身投资风格合理选择
从目前来看,下调业绩比较基准的大多为固收类产品,部分权益类、混合类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也有所下调。而在费率优惠方面,固收类产品的固定管理费及销售服务费也成为理财公司主要打折的费率。
分析人士预计,后续银行理财业绩比较基准及费率仍有下调可能。对此,投资者需理性看待。
“对于投资者而言,业绩比较基准反映了发行机构对产品在在目前投资环境下正常运作时的收益情况的预估,不代表实际收益情况。业绩比较基准下调,是发行机构基于产品实际运作情况和投资环境等多因素,对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做出的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整,并不意味着实际收益的下降,并能避免业绩比较基准虚高对投资者决策时的干扰。而费率的下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可能的收益下降,另一方面,也是发行机构在收益普遍下滑的市场环境下的重要竞争手段。”普益标准指出,投资者不应过分关注业绩比较基准和费率的下调,而应根据产品的风险等级、投向等因素,结合历史运作情况和自身投资风格,合理选择理财产品。
具体来看,上海银保监局建议金融消费者,在进行个人风险评估时,要切忌“图形式、走过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首先需要了解自身风险偏好,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如实回答问卷问题。同时,应在客户经理的指导下,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合同条款,充分了解该产品的资金投向、产品风险、流动性、收益率及相关费用等信息。在了解各方的权利义务后,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确认并签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