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13 18:57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
庞大汽贸发公告 称未获认购协议终止通知(资料图) |
本公司于2011年6月14日发布了《关于拟与SAAB Automobile AB、SPYKER CARSN.V.和浙江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就本公司与浙江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年汽车”)分别认购Spyker Cars N.V.(中文名称为“世爵汽车”,后更名为Swedish Automobile N.V.,以下简称“瑞典汽车”)股份、本公司、青年汽车与SAAB Automobile AB(以下简称“萨博汽车”)共同设立合资汽车销售公司和合资汽车制造公司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发布了《收购资产公告》,就本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约定认购瑞典汽车股份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01日发布了《收购资产后续进展情况公告》,就本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约定公司和青年汽车及/或各自的指定方共同收购瑞典汽车持有的萨博汽车以及Saab Great Britain Ltd.的所有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发布了《收购资产后续进展情况公告》,就本公司签署《关于谅解备忘录的函》(和前述《谅解备忘录》合称“《备忘录》”),就《谅解备忘录》的终止日期由2011年11月15日延长至2011年11月25日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公司注意到,瑞典汽车于2011年12月5日(欧洲中部时间)发布公告,宣布其目前与青年汽车及一家来自中国的银行商谈投资瑞典汽车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一个短期的解决方案以使萨博汽车能够支付十一月份的工资并继续重组。商谈的结果仍不确定;任何可能的交易将取决于利益相关方的批准(以下简称“瑞典汽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如果于2011年11月15日或之前,第一次交割的先决条件未能满足或被豁免,或已经确认某一项第一次交割先决条件无法在2011年11月15日或之前满足,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认购协议》,但导致相关先决条件未得到满足的一方无权终止《认购协议》。”前述交割条件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发布的《收购资产公告》。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备忘录》所述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后续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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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相关推荐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