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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局长管锋:维护合法权益 营造良好秩序

大家车网 2011-06-28 07:30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

日前,就目前部分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朋友在运营中关心的几个问题,记者采访了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管锋。

问:管局长,出租车油补是目前司机朋友非常关心的问题,现在油补发放情况怎样?

答: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我市出租车油补工作从6月23日开始,全市发放油补3.04亿元,全年正常运营的出租车每台车可得19760元,平均每天54.9元,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接近尾声。为确保油补切实发放到经营者手中,我们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油补发放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司机朋友进行监督举报。

问:管局长,加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运行了一段时间,有什么效果?

答:加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在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实行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出租车经营者的成本负担,从目前运行情况看,每台出租车每天可增加收入40元—60元。

问:对部分挂靠出租车辆合同到期,但车辆未到报废期的,车主本人有继续营运的意愿,而且挂靠车辆符合营运标准,但公司不予续签合同,俗称踢车。对于这种情况,行管部门有哪些规定?

答:对于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严格执行长府办【2008】68号文件。对于合同到期、本人有继续营运意愿、车辆检测合格的,公司必须续签合同。如果本人同意退出营运,必须由本人申请、签字后,经出租车管理处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退出营运。任何公司不得单方面取消这些车辆的营运资格。

问:出租车辆检测,行管部门是怎样规定的?

答:出租车辆检测,出租车公司不得指定检测线,出租车司机自由选择检测线;车辆检测,出租车公司要主动提供保险单据。

问:出租车公司收取挂靠车辆费用问题,行管部门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出租车公司收取挂靠车辆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市政府68号文件,除双方合同约定外,出租车公司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出租车公司收费必须出具有效票据。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暂停出租车公司新办理各种营运业务,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对乱收费、乱“踢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布处理结果,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欢迎经营者和广大司机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88937677;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87691234。

责任编辑: 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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