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都将迈上新台阶。根据《“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我国商品消费大国地位更加稳固,商品和服务消费品质更好。这意味着居民消费规模扩大的同时,消费质量进一步提升,个性化、多样化和多元化特征更加显著,定制化生产将逐步普及,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型消费将蓬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应进一步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需匹配度,提升消费质量。
提升消费供给质量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一是要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与应用力度。新一轮技术革命席卷全球,深刻改变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消费者面对纷繁多样的选择,对各类高科技产品和服务提出更高要求,要重点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广泛应用,以智慧零售、智慧物流为引领,提升流通业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具体内容包括:推广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传统流通设施改造升级,推动实体流通企业向线上转型,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催生新消费模式;加快推动新业态与制造、交通、金融等行业跨界融合,整合上下游资源,延伸产业链,提高流通效率,改善流通供给质量,更好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二是要重视消费者价值。现代生产体系已由生产者主导转变为消费者主导,了解消费需求偏好和消费发展趋势,对生产企业至关重要。不仅如此,企业在提供商品的过程中,除了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还伴随着产品服务及品牌等附加价值,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售前指导以及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等。特别是以新业态、新模式为主的新消费,对附加价值的要求更高,需要企业更加关注顾客价值,以消费者满意为出发点,提升消费者体验。借助技术手段,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丰富消费生活内容,从而更好发挥消费主引擎作用。
创新制度供给拓展消费发展空间
首先,要创新政府服务方式。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重点在于:一是最大限度缩减审批范围,同时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便利服务;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引导生产要素流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领域,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技术、工艺和功能提升,增加环保、智能、健康等方面高质量产品供给。
其次,要深化税收金融制度改革。通过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给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研究适当调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等,以组合拳方式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资源从行政性配置转向以市场为基础的企业进行配置,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新消费模式发展。同时,持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助力。
再次,要健全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手段,以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方式,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平台和协同管理机制,并将监管重心与责任下沉,加大随机抽查频次,保障产品质量。同时,加强大数据客户信息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对消费者信息数据存储、应用过程和结果呈现等进行详细规定,避免消费者隐私数据泄露,保障信息安全。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提升消费质量
市场为企业与消费者对接提供空间和平台,市场环境直接影响到消费环境和企业运行环境,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仅能够提升企业创新活力,而且能够提升消费质量、激发消费潜能。
完善消费后评价机制。一是强化对流通企业特别是新消费类企业资质评价,可借助第三方机构对供给方资质提供背书或认证,确保其资格有效合法,包括从业资格、从业规范、从业人员等级等,并及时调整行业涉及内容,以动态性调整来适应新业态发展。二是加强对服务质量监督,通过消费者事后评价机制给予评级或排名,以完善的跟踪反馈评估体系实现科学评价,以市场化手段实现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新业态行业自律,从而保障新消费供给质量。
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一是建立互联网企业、实体企业和消费者协会合作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引入消费者观察员介入维权过程,对维权程序、维权结果进行监督,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安全感。二是加大对消费者隐私保护,随着网络消费日益普及,各类电商平台、手机App过度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较多,对消费者隐私安全造成困扰和损害,亟待完善涉及消费者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数据合法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消费者信息的采集范围和使用程度加以规范,并加大违法使用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惩罚力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市场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