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和国际经贸规则体系重构等影响,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构建面临诸多堵点和难点。《“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并将该项重点任务作为破解当前国内国际双循环瓶颈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更大范围、更大程度地促进国内市场深度链接全球要素市场和资源市场,促进更高质量、更高层次的内外贸融合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要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贸易之间在观念、体制、经营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两者之间监管制度也大相径庭。《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有利于从顶层设计层面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制度集成创新试点探索,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质量标准等相衔接,加快创建有利于内外市场一体化的体制机制,进一步释放贸易便利化、自由化红利。同时,《规划》中有关“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支持流通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规则标准制定”等论述表明,加强内外贸标准、规则、制度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是健全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的重要内容。未来,对于我国已经加入的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议,将加快对协议内容的国内外转化和适用;对于我国尚未加入的相关贸易协议,将选择合适的区域开展试点,对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进行“压力测试”,探索形成有利于内外贸市场一体化的管控体系。
二是要发展壮大现代流通企业。缺少一批具有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的现代流通企业是导致我国产业长期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困境的重要因素。针对如何破解这一困境,《规划》提出要发展壮大现代流通企业,具体实施路径是龙头企业培育、国际化经营和贸易设施网络布局。
其中,龙头企业培育强调要以创新驱动和资源整合为手段,加快培育一批国际化程度较高、具备全球价值链整合能力的龙头流通企业。扩大我国流通企业品牌的全球影响力,支持流通企业加强自有品牌培育和自有产品运营,鼓励联合国外生产企业开展品牌联营和协同制造。
国际化经营重点强调要“完善全球采购与分销渠道”,推动具备条件的现代流通企业“走出去”将是重要趋势之一。如支持流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建设全球供应链协同平台,提高全球集中采购、品牌及渠道控制能力,打造现代综合商社。支持现代流通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股权投资和战略联盟等形式,加快海外流通服务网点布局,积极融入海外零售体系,打造赋能“中国制造”的海外营销网络。培育壮大一批大宗商品贸易集成商,在全球布局若干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和交易中心,提高全球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和话语权。
贸易设施网络布局重点强调要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的贸易设施布局,“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如支持流通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外建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全球售后公共服务中心等;支持沿“一带一路”在国内规划和培育一批经营模式、交易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际采购中心;在国外和沿线国家合作布局一批衔接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或海外服务中心,形成海外综合配套服务生态体系。
三是促进流通高水平开放。近年来,部分外资流通企业出现“闭店关店”现象,从侧面说明国内流通企业竞争力大幅提升,国内流通领域对外开放也正在步入新的发展阶段。《规划》中提出要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为契机,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优化商品供给质量和优化外资投向领域三个方面,来促进流通高水平对外开放。
其中,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强调“加大外资商业模式、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国外知名品牌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融合店”。未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创建试点中可对接国外优秀企业、品牌和产品,积极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进一步探索高质量外资利用方式。
优化商品供给质量则重点提出要“加快构建品牌汇集、品质高端的优质商品供给体系”,具体可通过推动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创建,积极培育进口交易平台、进口展贸平台、进口供应链平台和进口促进服务平台,优选全球优质商品,满足国内居民美好生活愿望。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争取增设市内免税店和口岸免税店等,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优化外资投向领域的核心是“引导外资投向农村商业和社区商业等短板领域”,以及“鼓励外资参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其目的是通过重大流通项目布局,引导和集中更多资源投向流通短板领域和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培育新的流通枢纽城市及节点,实现区域更加平衡的发展。
四是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规划》提出要从对外开放产业平台和知名展会平台两个方面来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特别是随着我国已经从经济全球化的“搭便车者”和“受益者”逐步成为全球治理的利益攸关方和重要参与者,需要依托更高层级改革试验平台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领域的深层次政策及制度创新,但深层次制度创新及落地实施常常面临较大风险。针对这一问题,《规划》提出要“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级新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对外开放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其核心是发挥上述国家级开放平台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优势,打造一批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重要实践样板。事实上,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代表的国家级开放平台不仅是内外贸生态链最完整、最活跃的地区,具备内外贸政策及制度创新的产业基础,能够为内外贸一体化领域的深层次制度创新试点提供多种业务场景。同时,也是进行内外贸一体化领域制度创新的“压力测试”的最佳试验区,可率先开展内外贸一体化领域关键堵点的改革探索和产业政策创新试点。
五是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针对长期以来内外贸市场割裂的情况,《规划》提出要“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进一步深化内外贸企业全方位合作。既包括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外贸企业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支持外贸企业多向拓市,完善出口转内销供应链体系;也包括通过引厂进店、产品联合开发、设立出口商品销售专区等方式,支持外贸企业与国内消费市场实现精准对接,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引进和培育进口贸易主体,办好进口产品交易区,拓展进口分销渠道,办好进口商品会展。此外,《规划》还提出“引导外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支持国内物流企业发展国际业务”等,核心在于打造一批联通国内国外的供应链物流设施,提升全球物流通达能力。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管工与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