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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权益日 将汽车维权进行到底

大家车网 2013-03-15 09:36 来源:中国网 作者:综合报道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315是消费者提出诉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时期,也是厂商发现问题、完善服务体系的一个好的契机。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消费的不断扩大,汽车投诉量大幅升高。快速发展的汽车消费市场和相对滞后的行业服务能力之间存在着矛盾,广大消费者对汽车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还不是很高,尤其是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构成了家用轿车投诉的三大主要问题。

  今年的315汽车维权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对自身权益越来越重视,这就对厂商和经销商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于质量问题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燃油系统、发动机、安全气囊等方面。涉及到的品牌比较多,投诉量和销量成正比,如合资品牌中的一汽大众,豪华品牌中的捷豹路虎,随着销量的大幅提升,来自消费者的诉求也越来越多。不过,今年关于质量问题的投诉比例有下降趋势,尤其是合资品牌,投诉越来越多集中在售前、售后服务方面。服务质量正在影响汽车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

  今年对经销商的投诉大幅增长,比如销售欺诈、货不对单、坐地涨价、以及售后服务纠纷。以乱加价售车为例,以往多存在于奔驰、宝马之类的热门豪华品牌上,近年来早已蔓延到各大汽车品牌,如一汽大众的高尔夫等热卖车型,就出现过严重的乱加价现象,以至于一汽大众官方下发通知,禁止加价卖车,违者重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热卖车型的加价的确是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但汽车市场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加价售车有很大的随意性,消费者只能接受或改选其他车型。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生产者或经营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生产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汽车产品经营台账、维修记录等情况,都将被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条例规定: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质检部门缺陷调查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系列的规定,意味着以往最高仅3万元的罚金有可能上升至亿元级别。

  新条例的实施对于规范汽车消费市场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今年车企们对待投诉更加重视了,在召回问题上更加积极了。2012年10月10日到2013年1月1日的两个月缓冲期内,国内汽车就展开了大力的召回,包括一汽丰田、马自达、奔驰、郑州宇通、福田等多家企业共实施了16起召回,召回数量达60万辆,月均召回数量是此前的3倍多。厂商加大召回力度、甚至提前召回,主要是因为新的条例大大提高了违法的成本,能提前召回尽量提前,尤其是对于以往很少召回的自主品牌来说,也是一个提前的演练。有些品牌力不足的车企,如一些自主车企,很担心召回会引起消费者对其品质的不信任,影响其品牌形象的构建,但相信随着市场管理的日益规范,召回会逐步被客户所认可,变成一个常规的市场行为。

  总体来说,2013的汽车投诉有增无减,并且设计的品牌、车型、问题更为广泛。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以及消费诉求越来越多,厂商们处理投诉的效率也在不断的跟上,相信今年的315维权行动会取得比以往更大的成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汽车市场环境一定会日益规范,并能更好更快地促进完善的汽车消费市场监督体制的建立。

责任编辑: 孙陈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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