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地区经营贷中介机构的包装服务费又涨价了,申请300万元经营贷至少要花近9万元才能得到中介机构的“协助”。其中,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过户费、经营场所费、第三方收款(专款专用)账户费以及中介服务费等。
显然,这是一条非常完整的链条,银行、中介机构、第三方收款账户、用户,缺一不可。有了这条灰色链条,信贷资金也就能够非常顺利地进入楼市,且有一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唯有监管机构不知的感觉。于是,信贷红线也好、“两个比例”也罢,就都会在这样的灰色链条中被冲出一个个缺口。“信贷资金必须向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倾斜”的要求,也就会在执行中大打折扣。
众所周知,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决策层就反复强调,要调整和优化信贷资金结构,规范银行信贷行为,向实体经济倾斜。特别是近年来,决策层更是把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当作金融工作的重点,作为信贷资金投放的基本目标。围绕这一要求,管理层在出台货币信贷政策、特别是降准降息等重要政策时,也大多采用定向手段,目的就是要引导资金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倾斜。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似乎并没有严格按照决策层和管理层的要求去做,继续把资金大量投向非实体经济,尤其是房地产领域,导致政策的传导作用严重受限,释放的货币资金等也没有有效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银行此举,会严重影响宏观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然,按照这些年来投放的资金数量,实体经济早就资金充裕了,根本不可能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
经营贷、消费贷等,作为银行支持企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推出的具体业务,原本是可以发挥比较好的作用的。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市场的“感情”太深、依赖性太强。不管决策层和管理层要求有多严,总在想方设法地将资金投向房地产领域。特别是以经营贷、消费贷出现的资金,更是动辄就进入到房地产领域。
8月7日“深圳发布”发布的信息显示,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深圳金融监管部门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这仅仅是深圳一个地方查出的违规资金问题,且只是针对经营贷,还没有查其他方面的贷款。如果把面铺得更广一点、范围再扩大一点、内容更多一点,违规进入楼市的资金会更多。
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虽然从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来讲,这些资金都是违规的。但是,就用户来说,却都走的是“正规”渠道。银行也是以经营贷、消费贷等名义投放的,而不是购房贷款。也就是说,不管中间有多少弯弯绕,银行都是参与者。所不同的是,到底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只有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自己清楚。所谓主动参与,当然是指与不法中介相勾结,共同违规、共同为购房者提供资金。被动参与则是工作不负责任,对投放出去的资金既不认真审查、也没有实施跟踪,因此,资金去了哪里,银行也不知情,只有监管机构检查出来之后,他们才“恍然大悟”。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都是违规的,都要予以严肃处理、严厉惩罚。目前处罚更多的是罚单位,对个人只是象征性地处理,自然也就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如果对出现违规的银行实行“一条龙”处理,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处理、业务领导要处理、分管领导要处理、主要领导也要处理,他们可能就要收敛得多,工作也要负责得多。否则,就是罚酒三杯、且酒越来越醇、越来越香。
对于违规操作经营贷和消费贷的中介机构、第三方账户提供机构、用户,则毫无疑问要取缔的取缔、罚款的罚款、追缴的追缴、追责的追责,一个不落,依据金额大小,可以探索与金融诈骗结合起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堵塞信贷资金违规漏洞,彻底摧毁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的灰色链条,切实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