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排队10个月,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近期对外披露了第三轮问询回复,其中有关同业竞争问题仍是监管层追问重点。除此之外,头顶3715.16万元商誉也是普瑞眼科闯关IPO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被疑存同业竞争
在普瑞眼科的第三轮问询中,同业竞争相关问题仍是监管层追问的重点。
招股书显示,普瑞眼科主营业务为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眼科医疗服务,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主要包括屈光项目、白内障项目、医学视光项目和综合眼病项目,具体包含了屈光手术、医学验光配镜、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科全科诊疗项目。
普瑞眼科采取的是“直营连锁”经营模式,通过下属各连锁医院为眼病患者提供眼科医疗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普瑞眼科实际控制人徐旭阳通过上海灵锐和香港灵锐间接参股了多家德视佳中国眼科诊所,徐旭阳曾在德视佳中国相关公司任职。普瑞眼科也补充提示风险称,若未来徐旭阳具体参与德视佳在中国境内的运营,将影响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管理,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但普瑞眼科认定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针对这一问题,深交所在第一轮、第二轮问询函中均进行了追问,如今该问题再度在第三轮问询函中被提及。
深交所要求普瑞眼科补充披露德视佳基本情况,包括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注册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等;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德视佳及其相关方建立合作关系的背景、合作方式及发展过程,双方共同设立多家眼科诊所的原因、各方的分工情况;结合实际控制人历史上在德视佳中国相关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的情况,补充披露徐旭阳在上述相关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否为主要经营决策者及相关判断依据。
针对相关问题,普瑞眼科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德视佳主要经营屈光治疗项目,与公司属同一行业,徐旭阳实际未在德视佳担任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徐旭阳仅持有德视佳少数股权,不参与德视佳实际经营。因此徐旭阳间接参股德视佳的情形不构成同业竞争,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普瑞投资、徐旭阳就同业竞争事项特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715.16万元商誉悬顶
截至2020年末,普瑞眼科还头顶3715.16万元商誉,这也让公司此次IPO备受争议。
据普瑞眼科介绍,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为3715.16万元,主要系公司收购北京华德、山东亮康及天津普瑞形成。具体来看,2014年,普瑞眼科作价5300万元收购北京华德100%股权,当年3月该股权交易完成过户,普瑞眼科取得对北京华德的控制权,后者正式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之后在2016年,普瑞眼科作价1200万元收购了山东亮康100%股权;为迅速切入天津市场,普瑞眼科于2019年收购了天津普瑞,收购天津普瑞的交易总价款为1900万元。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商誉一直被认为是绞杀公司业绩的头号“杀手”,IPO企业账上存大额商誉的现象更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对于这类企业要谨防上市后出现业绩“变脸”。
需要指出的是,2019年及2020年,普瑞眼科已分别计提了商誉减值283.4万元和1157.5万元。普瑞眼科也提示风险称,若未来上述3家医院经营所处的行业竞争程度、市场环境、医保政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对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存在进一步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公司如何防范商誉减值风险等问题,普瑞眼科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会对并购标的进行管理与整合,尤其是对其业务与财务管控,及时防范其经营与财务风险,同时充分利用各方有效资源,实现协同效应,不断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同时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公司商誉情况进行评估,防范风险。
另外,在第三轮问询中,关于普瑞眼科医保违规、行政处罚等事项,深交所也再度进行了追问,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下属医院违反医保协议规定的具体情形,补充披露针对报告期内各项行政处罚的具体整改情况,公司内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效,能否保证生产经营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