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湖南常德“滴滴司机被害案”受害者家属处获悉,该案将于本月18日在汉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封面新闻曾报道,湖南省应用技术学院的大一在校生杨某淇因厌世,网购匕首后,在2019年3月23日晚上,连捅当地一名网约车司机陈某20余刀,致其死亡。其后,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出具精神鉴定意见书称,嫌犯有抑郁症,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家属不认可该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而据公诉机关指控称,凶手杨某淇自2018年上半年开始,产生消极情绪,悲观厌世,逐步发展到产生自杀的想法,因未能坚定决心没有付诸实施。
2019年3月23日,杨某淇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独自离开学校寝室,先后在鼎城区某网吧等地逗留至当晚22时许,仍然没有勇气自杀。于是想先杀一人壮胆,然后再自杀。
之后,杨某淇通过网约车打车软件,随机网约到被害人陈某驾驶的湘J牌小车,23时4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一广场出入口时,杨某淇突然拿出匕首刺向被害人陈某,捅了20余刀,直至被陈某失去反抗能力后逃离现场。
2020年1月3日,该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记者从受害者司机陈某的妻子田女士处获悉,在庭审时,家属明确要求对杨某淇重新进行精神鉴定,“如果是抑郁症,很可能不会判死刑。”
时隔8个月后,9月17日,封面新闻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家属田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9月18日在汉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田女士说,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向他们道歉,“杨某淇父亲刚开始给我们送了五万安葬费,但是从来没有人道歉,上次在汉寿法院,我当面问他,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的人,他(杨某淇)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田女士说,明天庭审她不打算参加,“希望判他(杨某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