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0年兰山区小学、初中报名入学工作即将开始。为让您及时了解和掌握2020年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报名流程,现对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报名条件
1.小学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初中入学学生须为小学毕业生。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二、招生程序
1、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今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拟入学的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其家长均需根据2020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登录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子女注册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
2、“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其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使用招生服务平台,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社保(或纳税申报)”积分排序录取。
具体积分办法为: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
3、随迁子女招生分“两次申报”。“一次申报”时,家长根据平台公布的各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兰山城区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从高到低予以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剩余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排序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
二次申报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线下申报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经开区)中小学或民办学校。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
1.注册时间
2020年7月12日-21日。
(1)镇(经开区)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2日8:00-7月15日8:00;
(2)城区(四个街道)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5日8:00-7月21日8:00。
2.注册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yls.gov.cn),点击招生平台链接,进入平台,并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入。
(2)注册报名账号:点击“注册”,认真阅读“信息采集须知”后,在页面最下方确认已认真阅读,10秒后点击“我已知晓上述文字内容”,使用儿童少年的证件号码根据要求注册报名账号。
(3)确认报名信息:认真核实学生信息无误后,点击“立即注册”完成账号注册,在新页面可核实注册信息、关注兰山教育公众号,确认无误并仔细阅读用户注册必读后,点击按钮进入选择报名类型页面。
(4)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依次选择报名入口(城区学校报名入口或农村学校报名入口)。
(5)填报相关信息:点击网页左侧信息标签,从上到下依次如实填写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常住人口子女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填报信息完成后,需待平台公示相关学校随迁子女学位时,才能申报志愿学校。
3.注意事项
带*号为必填项目。填写信息务必准确、详细,漏项、错项及填写不规范,都无法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均将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网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请据实正确填写,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户籍信息:①“户主名称”,根据右侧蓝色提示填写;②“户籍地址明细”,以户口簿为依据认真填写;③如出现“户籍地理坐标”,点击后方蓝色按钮,在地图上准确选择户籍所在地并保存。
(3)房产信息:①认真查看房产填写示例,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本页填报;②如有“住宅地理坐标”,点击后方蓝色按钮,在地图上准确选择住宅所在地并保存。
(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
(5)居住证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此项。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居住证不满一年或使用居住证回执均有可能影响孩子的报名录取,请谨慎填写。
(6)工作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此项。家长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兰山辖区职工社保,未缴纳社保可能影响孩子的报名录取,请谨慎填写;家长经商者需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纳税情况以税务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是否交税需在经营人提交纳税申请后,由税务部门核定。
(7)信息更改:信息审核工作结束前,家长可以登陆系统更改报名信息;学校驳回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8)找回密码:密码忘记或丢失,可以点击“找回密码”,根据系统提示重新设置密码。
(二)申报学校
1、镇(经开区)适龄儿童少年申报:7月12日8:00-7月15日8:00,各镇(经开区)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即可同时申报学校。
2、兰山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月15日8:00-7月21日8:00,兰山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录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3、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一次申报:8月4日8:00-8月5日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登陆入学服务平台申报志愿学校。“一次申报”城区初中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生。
4、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二次申报:8月8日8:00-8月9日20:00,“一次申报”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空余学位情况“二次申报”志愿学校;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申报城区初中学校。
注意事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学校期间,儿童、少年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排名情况,并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申报学校,以提高录取几率。
招生录取
8月1日-3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8月6日-7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录取“一次申报”的随迁子女,并提示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申报”及录取时间。
8月10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排序录取“二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线下申报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四)现场确认
8月11日-8月12日,被录取学生的监护人根据“服务平台”提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登录平台打印),按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的时间要求到现场审核确认。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已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持入学通知书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切勿错过报到时间。
未尽事宜,欢迎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9-8184032(热线电话,如遇电话线路忙请稍候拨打)。
本须知解释权归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2020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