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国上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信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多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该县两家药店在销售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护用品中,存在恶意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问题。
疫情就是命令,监管就是责任!新县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在县城经营的佰信大药房、佰信永康大药房两家药店的法人代表均为卢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该两家药店经营的成人阀门活性炭口罩以75元/个的价格销售、成人活性炭口罩以68元/个的价格销售、儿童活性炭口罩以58元/个的价格销售、医用酒精(规格为2.5L)以70元/瓶的价格销售,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平常时期,且存在未明码标价、不能提供合法进货凭证的行为。
该两家药店哄抬物价、大幅度提高医疗防护用品销售价格、未明码标价销售疫情防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干扰了疫情防控期间防护产品的价格市场秩序,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起投诉举报案件合并立案调查处理,对该药房法人进行了责任约谈,并责令两家药店从即日起全部停业整顿1个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金正义)
关键词: 佰信大药房、佰信永康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