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映象网以《只因“长得像”被行政处罚 新密一货车车主悬赏2万找“元凶”》为题,报道了汶贺公司的货车被郑州市交运委执法支队认定为违法车辆,面临严重处罚,无奈之下,他们悬赏两万元寻找真正的违法车辆。7月31日,各大媒体相继介入报道,一审法院也已经接受上诉状,交运委执法支队也已经认识到错误,正在调查真正的违法车辆。
前情回顾:没违章被处罚,悬赏2万找证据
2019年2月18日,汶贺公司接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达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上写着:2018年10月14日16时44分58秒,郑州汶贺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A275J挂号货车行驶至郑州市郑登快速通道三李检测点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决定对郑州汶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7500元的行政处罚。
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汶贺公司提起行政复议。并提供车辆豫A275J挂前后照片和车辆GPS定位信息。
汶贺公司称,自己的车辆只是和违法车辆“长得像”,仔细查看,存在多处细节的不同。前面车头部分有细节出入,虽然属于同一厂家的车,但一个是新款一个是老款;关于后边的挂车,更是多处不同,特别是双方的尾灯都不一样,一个是方灯,一个是圆灯。重要的是,视频监控上拍摄的违法车辆,后牌看不到,只能看到车体上喷绘的白色车牌放大号,放大号显示为豫A“X”75J挂,这个“X”根本看不清,无法确认,但执法部门认为是2,正是汶贺公司的这辆车。汶贺公司对此提出异议。
对于汶贺公司提供的证据,郑州市交运委交通执法支队没有采纳,认为这些细微的差别很容易造假,监控视频拍摄的照片足以证明是汶贺公司的车辆违法。汶贺公司提起的行政复议失败。
2019年3月4日,汶贺公司提起行政诉讼。6月20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采信了郑州市交运委执法支队提供的视频监控证据。
2019年7月23日,法院下达的行政判决书,判定汶贺公司败诉。
如果按照法院判决书判定,不仅要缴27500元罚款,还要缴27500元滞纳金,并且车辆要移交给交警部门,不仅罚款,还要扣除驾驶证18分,司机的驾驶证将从A2证降为B证,三年之后才能重新考取A2驾驶证。这对于靠跑大车的司机来说,,等于丢了饭碗,一年损失将达十来万元。
无奈之下,汶贺公司向社会发出2万元悬赏通告,公开征集真正违法车辆的信息。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人提供线索。
7月29日下午13时,郑先生在线人提供的地方找到了这辆真正的违法车。
进展:法院接受上诉状,交运委执法支队承认错误
映象网报道之后,此事引起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新华社等媒体相继跟进。
7月30日下午,一审审理此案的中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者郑先生,希望他携带相关最新证据,到法院核实。7月31日上午,郑先生将相关材料递交至中原区人民法院。在中原区人民法院304办公室,郑先生携带着7份上诉书及车辆所属公司委托书,提出上诉申请称。
“上诉所有的车辆,与被上诉人治超的车辆,存在明显事实不符。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认定不是自己的车,耗费巨大精力和经济成本,找到新的证据,感觉是代人受过,躺着中枪,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在上诉状中,郑先生表达自己所受的冤屈。
针对郑先生的诉求,工作人员按程序接受其出具的材料后,让他缴纳50元诉讼费,等候再审。
郑先生说,7月31日下午,郑州交运委执法支队相关领导主动电话联系他,并与他见面。执法支队承认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不足,没有认真核实情况。目前,执法支队已经通知下面执法大队,关注真正违法车辆的相关动态,进行查处。
专家说法: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悬赏金”补偿
莫名其妙被“违法”,为证明自己清白,耗时耗力,特别是重金悬赏,这些损失怎么办?
郑州一家大学从事行政法学的教授分柝称,从国家赔偿相关规定看,其限定的“界定面和操作实际”比较窄,尽管如此,郑先生再审一旦胜诉,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悬赏金”补偿,而这笔费用,则由法律审判机构向被诉方依据当事人的实际状况,提出补偿。
“执法部门错了,当事人费心费力费钱自证清白后,作为职能部门,你不能一句我错了,再改判而了之,必须付出执法错误的代价。这里面,不仅是经济的,更有行政的。”一位关注此事的律师说。
据郑先生透露,此事经映象网报道后,引起全国关注,有律师愿意免费为郑先生打上诉官司,但郑先生没有同意,他觉得此事目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信法院会给自己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记者 邱延波 文/图)
关键词: 车主悬赏2万元找“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