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20%左右的汽车4S店可提供应急服务,包修期内救援收费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记者从中国市场学会服务质量专业委员会了解到,该机构近日暗访发现,一些汽车4S店的应急服务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相差甚远,汽车售后服务的质量亟待提升。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包修期内,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中国市场学会服务质量专业委员会对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沈阳、长春等6个城市8个汽车品牌进行电话暗访发现,暗访测评的48个4S店只有10个能按规定提供救援服务,仅占20.8%。中国市场学会服务质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敬凯表示,4S店救援服务违规收费成为普遍现象。其中,不少4S店置国家规定于不顾,在汽车包修期变相收取救援费和汽车加油费、过桥费。
暗访还发现,一些4S店给出多种理由不提供应急服务:有的称工作人员已下班不能及时赶到,有的称司机不是本地人对路线不熟悉,还有的将责任推给保险公司。一些4S店服务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救援服务标准不统一,有的晚上不提供救援服务,有的没有救援车,有的客服电话无人接听,还有的找不到救援人员。
李敬凯说,《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救援服务的要求突出“急”字,4S店应保障救援用车,救援应快速反应,此外应严厉制止违规收费。(记者关桂峰、初杭)
关键词: 4S店可提供应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