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4月24日,据“兰州晚报”消息,为了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近期,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的基础上,又对其他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贷款的限制,并适当调整了二套房认定规则。
据悉,在二套房的认定规则上,将《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兰住金〔2020〕11号)中“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再次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调整为“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住建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未记录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的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再次申请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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