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4月11日,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合计50万元。林淦滔负相关管理责任,张振华、刘景乐、钟肖玲负相关经办责任,东莞银保监分局对林淦滔、张振华、刘景乐、钟肖玲分别给予警告。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东莞银行今年的第一张罚单,2月下旬,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行政处罚公告显示,东莞银行道滘支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此外,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包括临商银行、广东德庆农商行、东莞银行等在内超过16家银行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处罚金额在20万元到360万元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