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3月24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18福建阳光MTN001”应于2022年3月9日到期并兑付本息,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该期债券于2022年3月9日应兑付本金4亿元、利息为764.9万元。
同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称,“19阳光城 PPN001”应于2022年3月22日支付本息,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编辑:黄宁关键词: 阳光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