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西藏生产的唐卡、佛像等文创产品在东南亚地区大受青睐,特别是松茸、虫草等高原特色产品出口以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市场为主。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西藏与RCEP国家进出口额14.1亿元,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5.5%,其中,出口9.9亿元,占同期出口总额的7.4%,进口4.2亿元,占同期进口总额的4.5%。2016-2020年,西藏与RCEP国家进出口分别为0.7亿元、3.9亿元、0.7亿元、6.8亿元、2.0亿元。“十三五”期间,与RCEP成员国之间进出口前五位国家分别是印度尼西亚、老挝、韩国、日本、澳大利亚。
随着RCEP生效实施,西藏可依托优势产品,加快推动外贸产业发展,逐步提高西藏产品或西藏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助力西藏经济转型升级。同时,RECP的签署从顶层设计上实现并保障了西藏与比邻国家的政策沟通,进而有利于推动口岸、道路等设施联通,有利于带动人员往来促进民心相通,最终帮助西藏实现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的建设目标,实现面向南亚开放的国家战略定位。
下一步,西藏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展与RCEP国家的贸易,加强与RCEP国交流与合作。
切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按照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好《西藏自治区关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研究优化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申报指南,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政策,稳定外资规模、提升外资水平;依托经开区、综保区、边合区建设,探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贸易投资政策,吸引要素集聚,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强化外贸主体培育。针对西藏外贸企业短板弱项,加大RCEP协议等政策宣讲力度,帮助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继续开展加强外贸转型基地、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建设和外贸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具有西藏特点优势品牌,完善优质外贸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企业的评优表彰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尼泊尔展洽会等展会,拓宽企业“走出去”渠道,服务稳外贸工作。
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建立自治区级经开区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和促进昌都、日喀则、林芝经济开发区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封关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21年4月通过封关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吸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等新业态落地发展,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建立健全自由贸易区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机制,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先进经验,研究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强与商务部等中央部委的沟通衔接,积极申报建设中国(西藏)自由贸易试验区。 (韩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