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女士反映她的亲属在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后突然去世。医患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一次性补偿126400元,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交涉中他们发现,涉事医院有承包科室的嫌疑,这是怎么回事呢?
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9月份,她的父亲查出胃癌。为了及时治病,通过朋友介绍,她找到了郑大五附院的梁大夫。
梁大夫让李女士父亲尽快到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做手术,为什么要到这家医院做手术?梁大夫说好操作,比较熟。9月17号,李女士的父亲在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9月20号,医院为李女士的父亲实施了手术治疗。
李女士说,26号早上她的父亲突然间觉得不舒服,浑身出汗,抢救时却找不到医生。20分钟过去了,才往手术室推,在手术室里还是没有医生。过了半个小时后医生才赶到,这时候父亲可能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此时,转眼间阴阳两隔,这让李女士和家人着实无法接受。当时说能100%治好,要不是那句话,就不住院了。
10月1号,经过协商,医患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一次性补偿126400元,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
之所以签协议是因为想把老人拉回家入土为安,不然不会签这个协议。
李女士告诉记者,此次之所以求助媒体,是因为她发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梁某没有在郑州弘大医院注册多点医疗,然后还有梁大夫承包科室。
那么,李女士反映的情况果真如此吗?带着疑问,10月8号,法治现场记者来到了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的负责人接待了记者。
对于梁大夫承包科室,院方让李女士拿出证据。病人是在医院去世的,处于人道主义,适当给家属方一定经济补偿。
李女士:不让追究法律责任,这对么?没有问题的话,为什么不让追究法律责任?
医务科负责人:没有说不让追究法律责任。
该名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梁大夫的医师多机构备案申请表。其中办理情况一栏有承办人的盖章,落款日期为2018年4月2日。
而对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书,院方也做出了解释。
为了进一步核实梁大夫是否能够在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执业,记者随后来到了郑州市卫计委。
郑州市卫计委行政审批办段铁军说,经过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系统,查询该医师2017年6月23日经过多点执业医师备案,目前可以在弘大心血管病医院进行多点执业 。
据了解,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对于李女士反映的相关问题,郑州市卫计委表示,他们会积极进行调查落实,如果发现问题绝不姑息。
对于该起事件,栏目法律顾问卫清华做了解释:出现医患纠纷,一般有三个渠道进行解决。第一,由院方和患者家属进行解决;第二、通过医调委进行解决;第三,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在本案中双方签定的协议如果不存在欺诈等手段,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患者家属对该协议还有异议的话,可以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诉讼。同时,如果患者家属认为该医院在本次医疗纠纷中存在过错,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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