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监管再次落锤腾讯。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处罚。独家版权一直是大型在线音乐平台争夺的焦点,随着独家版权时代走向终结,网络音乐产业发展也将更加规范健康。
腾讯音乐合并案调查结果出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今年1月25日对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进行立案调查。
2016年7月12日,腾讯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的单独控制权。2016年12月,整合后的中国音乐集团更名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2017年12月6日,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调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正版音乐版权是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2016年,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份额分别为30%和40%左右,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按照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30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腾讯方面表示,腾讯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关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认真遵守决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腾讯将压实责任,与腾讯音乐等关联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确保整改到位。
独家版权之争已成行业顽疾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起案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责令腾讯解除独家版权等措施将重塑相关市场竞争秩序,降低市场进入壁垒,使竞争者均有公平触达上游版权资源的机会,有利于将竞争的焦点从利用资本优势抢夺版权资源回归到创新服务水平、提高用户体验的理性轨道上来;有利于推动与国际接轨的合理方式计算版权费用,减轻下游运营成本;有利于培育新的市场进入者,并为现存企业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选择权,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促进网络音乐产业规范创新健康发展。
我国在线音乐行业一直面临着盈利难的问题,对于版权的争夺也从未停止,尤其在发展早期,整个市场版权保护较薄弱,在线音乐平台提供免费试听、下载的服务,来自用户付费的收入较少。2015年,国家版权局发布“最严版权令”——《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截至2015年7月31日,百度、阿里、腾讯等在线音乐平台下架未经授权音乐作品超过220万首,这也被称为我国网络音乐环境正版化的分水岭。
针对版权“割据”的乱象,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曾就网络音乐版权有关问题约谈了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现称太合音乐)主要负责人,要求各大音乐平台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
随后,腾讯音乐“牵手”阿里音乐,双方进行对所拥有的环球、华纳、索尼、华研等优质音乐版权的转授权合作,曲库量级超过百万。在国家版权局的积极协调推动下,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也就网络音乐版权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相互授权音乐作品,占各自独家音乐作品数量的99%以上。
今年年初,阿里巴巴随着旗下虾米音乐的关停,主动退出了在数字音乐市场的角逐,目前市场上的头部平台仅剩腾讯系的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及网易云音乐。而腾讯音乐拥有超4000万首正版曲目的授权,既有周杰伦、容祖儿、王菲等一众优质歌手的独家版权,也有华纳、环球、索尼等知名唱片公司的版权代理,其版权曲库已占到我国总曲库的9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发文表示,在网络音乐播放平台的市场竞争中,正版音乐版权是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投入。获得独家授权的音乐平台可以决定是否向竞争对手平台转授权,以及转授权的价格、范围等,造成了音乐版权资源具有一定排他性。腾讯通过独家版权代理,增加了网络音乐平台获取版权内容的交易环节,提高了新进入平台获取正版音乐内容的成本,对其他竞争性平台获得必要的版权音乐内容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原料封锁”,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
同时,长期以来,我国网络音乐版权费用计费模式不合理、预付金过高等问题被业内诟病较多。当前采用高额预付金加收入分成的方式变相抬高相关市场进入壁垒,不利于产业创新发展。通过对本案附加限制性条件,要求腾讯基于版权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谈判要价,有利于与国际接轨逐步实现“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版权费用”的目标,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同时进一步减轻国内平台企业向境外版权商支付版权成本的负担。
网络音乐产业迎来规范健康新机遇
在音乐版权上,腾讯音乐一家独大,独家版权内容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而在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的处罚后,网络音乐产业的发展也将步入更加规范健康的轨道。
达睿咨询创始人马继华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对于在线音乐市场来说,腾讯音乐持续签下独家版权,让其他音乐平台几乎“断粮”,无法稳定的可持续经营,比如虾米音乐已经在年初停止运营,这对用户显然是非常不友好的。
他表示,音乐版权模式改变之后,会给一些小平台带来发展机会,也让大平台之间的竞争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和模式创新,而不是通过护城河来压制对手。不过,大厂依然掌握优势,需要长期监管。
马继华表示,反垄断和遏制资本无序扩张在按部就班地推进,打击“二选一”,遏制上市套现,阻挡头部企业合并垄断,然后是禁止通过市场地位和资金实力控制版权,连续的“药方”解决互联网企业发展之中的痼疾。
孟雁北则表示,平台经济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商业模式和新型经济形态,并引发了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蝶变”,超级平台成长迅速、规模巨大、业务范围宽广,正在改变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拥有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秩序塑造能力,在给社会带来效率改善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了如损害个人隐私等一系列明确或潜在的风险,其中竞争风险问题已引发全球关注。
平台具有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数字技术为支撑、多边性、开放性、资源配置独特性以及网络效应、锁定效应与杠杆效应等特征,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基于我国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平台的市场力量、所从事的行为以及行为对竞争、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等,主动对平台所在市场进行持续性市场调研和市场竞争状况研究,密切关注平台从事的可能产生竞争风险的行为,尤其是对初创企业的扼杀式并购等。
同时,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还应对平台经济领域典型反垄断案件的后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以判断反垄断处罚措施对市场的影响,评估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违法实施集中的行为所采取的救济处罚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后续影响和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以进一步增强反垄断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推进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立法、执法以及竞争合规水平不断提高,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