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净值时代的到来,银行理财正在面临新的考验。面对产品净值波动加大,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理财机构应在引导投资者“买者自负”的同时严格落实“卖者尽责”,进一步练好“内功”,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投研能力。
理财能力分化仍持续
今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全面净值化转型稳步推进,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一季度,净值型产品规模占比达94.15%,较去年同期提高21.12个百分点。
而与此同时,一季度,国内股市、债市波动加剧,大量刚刚完成净值化转型的资管产品出现了净值回撤甚至跌破净值的现象,部分投资者对此产生了抵触情绪。“目前银行理财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普遍不高,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接受度也不高,产品净值阶段性下跌会对投资者情绪造成负面影响。”分析人士指出。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需要投资者转变观念,践行“长期主义”;另一方面,财富管理机构也应在引导投资者“买者自负”的同时严格落实“卖者尽责”。在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估值方式、绩效归因等各环节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稳健的投资表现,并且做好投后的沟通服务,形成持续的投资者陪伴。
从银行理财机构表现来看,据《普益标准·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2022年1季度))》(以下简称《报告》),头部机构在各自所属的机构类型中具备净值型理财规模较大、营销渠道完善、运营管理效率较高、理财业务风控制度体系健全、产品线较为多样、信息披露制度完备、重视投资者服务等特点。
值得留意的是,“分化”依然是银行理财能力的关键词。以农村金融机构为例,在理财业务方面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其中,排名靠前的农村金融理财机构在净值型理财规模、收益表现、产品体系建设、投资者服务水平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而多数规模较小的农村信用社、农合行等已退出理财产品发行市场。
全国性理财机构“领跑”
那么,各类银行理财能力方面表现如何?又有哪些问题值得留意?
随着投资者理财需求的日益多元化,银行理财机构也在逐步推进理财业务转型升级,不断丰富产品类型、拓宽产品风险等级及投资周期覆盖面,并开发面向高净值客户的专属理财产品。
从一季度产品研发能力情况来看,《报告》显示,全国性理财机构产品研发能力较强。在排名前十的机构中,国有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与股份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比例为3:7,股份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表现更为亮眼。而城商系理财机构产品研发能力在产品丰富性及产品供应量等方面,都与全国性理财机构存有差距;另一方面,在产品创新能力,城商系理财机构创新动力仍有不足,后续需进一步改善。
运营管理能力方面,全国性理财机构运营能力仍较强。当前绝大部分全国性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经开业,理财子公司理财业务条线架构完善,团队人员数量和投资经理数量也具有相对优势,并且在科技人员投入和系统建设方面占据领先,总体运营管理能力较强。
而城商系理财机构运营能力不及全国性理财机构,但头部城商系理财机构运营管理能力表现亮眼,与全国性理财机构相当。“整体上,与全国性理财机构相比,城商系理财机构人才储备相对薄弱、金融科技投入力度相对较小,后续城商系理财机构应尽快完善管理团队,进一步优化业务条线架构,严加风险管理,提高综合化运营管理能力。”《报告》指出。
信披规范性有待提高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规范性亦受到关注。从一季度表现来看,全国性理财机构理财产品数量相对较多,信披难度较大,部分理财机构产品净值披露时效性较差,理财产品说明书和投资运作报告也存在披露不及时和缺失的情况,整体信息披露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而城商系、农村金融理财机构信息披露仍存在分化现象。其中,部分农村金融理财机构信息披露渠道不清晰,缺少信息查询入口,产品的净值信息、产品说明书、产品投资报告等信息披露规范性亟需提升。
“总的来看,随着理财业务不断规范化运行,各类型理财机构的信息披露规范性均有改善,但总体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认为,具体来看,一是应尽快规范信息披露渠道,并尽可能多渠道发布,便于投资者多途径查询信息;二是对于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产品净值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应加快对定期报告及销售发行文件等信息披露工作的建设。
关键词: 银行理财 银行理财产品全面净值化 银行理财能力 净值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