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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8月29日,据“北京发布”消息,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老旧厂房改造中,根据产业升级以及完善区域配套需求,可配建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配套服务设施,在符合规范要求、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经依法批准后可合理利用厂房空间进行加层改造,设计方案需进行结构安全论证,配套服务设施按照主用途管理。
消息称,可以享受这份文件支持举措的“老旧厂房”,是指全市范围由于疏解腾退、产业转型、功能调整以及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等原因,原生产无法继续实施,且被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的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特色工业遗址等相关存量空间及设施。
北京市经信局介绍,北京将推进全市老旧厂房转型利用和提质升级,加快“以产促城,产城并进”,实现以存量空间资源支撑增量产业发展。按照现行政策,本市近年来已经开始支持老旧厂房空间升级改造,对于建筑规模超过3000平方米,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产业引领性强的重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而最新发布的这份《若干措施》则更加明确了老旧厂房升级改造过程中要统筹区域综合性更新,各区在推动老旧厂房更新时,应当同步梳理周边地区功能及配套设施短板,与周边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低效产业园区等统筹规划。
改造中,为了满足安全、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增设必要的楼梯、风道、无障碍设施、电梯、外墙保温等附属设施和室外开敞性公共空间的,增加的建筑规模可不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根据产业升级以及完善区域配套需求,可配建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配套服务设施,在符合规范要求、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经依法批准后可合理利用厂房空间进行加层改造,设计方案需进行结构安全论证,配套服务设施按照主用途管理。
编辑:王亚冉关键词: 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