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首例纪律处分来了!
近日,北交所上市公司生物谷因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披露等违规事项,控股股东金沙江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被北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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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对上市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7月12日晚间,“北交所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北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据了解,近期北交所上市公司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谷、公司)发生资金占用、重大事项未披露等违规事项。
具体情况为: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通过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委托第三方理财的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3.56亿元,日占用最高余额为2.77亿元。
2021年11月5日,公司累计委托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金额达到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购买理财行为亦未披露。针对前述资金占用事实,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归还资金承诺未全部履行。
北交所表示,对于公司前述违规行为,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向本所报告重大事项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核查报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未能忠实勤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北交所对上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给予控股股东金沙江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给予生物谷以及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贺元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给予保荐代表人梁立群、张见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表示,坚决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持续强化自律监管,切实严肃市场纪律,压实中介机构职责,努力打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及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保驾护航”。
易主后高管层“大洗牌”
今年5月24日,生物谷曾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立案调查,生物谷由此成为北交所首家被立案调查的企业。
一个月之后,生物谷于6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实际控制人林艳和与新意资本签订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将金沙江持有的1171.13万股生物谷股份转让给新意资本设立的合伙企业,占总股本9.15%;同时,金沙江、林艳将合计持有的2455万股上市公司股份投票权无偿委托给新意资本,占总股本的19.18%。上述协议的签订,将导致公司实控人由林艳和变为新意资本的实控人王玫。
针对生物谷控制权变更,北交所则于7月6日下发了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新意资本通过受让金沙江投资部分股权,同时接受林艳和、金沙江投资投票权委托的方式取得控制权的原因,以及该项安排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稳定;新意资本未来对公司的经营规划、是否拟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控制权变动是否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等。
事实上,在王玫入主生物谷一周后,公司高管层便迎来了“大洗牌”。
7月7日,生物谷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了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董和1名监事递交的辞职报告,并提名了新董事、独董和监事。根据公告,有5人系因个人原因辞职,独董王金本的辞职原因则为“因大股东违规占用生物谷资金且在承诺期不能归还”。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贺元于6月29日递交了辞职报告。
而根据公司董事、监事任命公告,新聘任的董事和监事里,4人有新意资本的任职经历。同时,生物谷发布的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告里,还为新增设的联席董事长职位修订了部分条款。
曾因“千金藤素”概念暴涨
公开资料显示,生物谷成立于1999年6月,主要从事于灯盏花系列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以灯盏花为基础原料,运用现代精深加工技术实现灯盏花有效成分在药用领域的产业化应用,主要产品灯盏生脉胶囊和灯盏细辛注射液为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中成药。
股价方面,今年5月,公司曾因“千金藤素”概念而被市场热炒。5月9日至5月19日短短9个交易日内区间涨幅达67%,不过随后股价又出现迅速回落,截至7月12日收盘每股报8.32元,几乎回到两个月前低位水平,5月20日以来区间跌幅超31%。
业绩方面,2021年度公司业绩还处于增收增利阶段,期内公司营收达5.66亿元,同比增长25.45%;归母净利润为0.83亿元,同比增长11.41%;扣非净利为0.47亿元,同比增长36.42%。今年一季度数据则显示,期内实现营收为1.24亿元,归属净利润出现亏损,归属净利润为-34.6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约为-779万元。Wind 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股东户数为9431户,相较于上期减少了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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