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3月15日,沈阳市房产局将调整后的沈阳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进行公布。
根据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和苏家屯区等区域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调整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不超过300万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自行确定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点评称,对比沈阳过去的政策标准,是“单套总价不超过200万元”,可以看出200-300万元总价的房子,是可以纳入到普通住宅标准认定体系的。这也说明,此次沈阳放松了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对于一些住房的交易成本降低具有积极的作用,尤其是体现为契税等内容上。
他表示,此次沈阳政策具有放松导向。实际上在2015年的时候,沈阳也有过普通住房标准放松的做法,当时144-168平方米的物业也可以纳入到普通住房标准体系中,此类政策都对当时房屋交易的活跃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而此次沈阳政策,显然也有此类效果。一方面其考虑到了当前沈阳房价总体上涨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基于近期房地产市场的压力适当进行了放松,对于总价200-300万的住房来说,显然可以享受到政策的利好。普通住宅标准的调整,预计也是今年各地政策放松的一个方向,尤其是从各地房价水平、鼓励改善型需求等角度出发,更是会有积极调整的可能。
编辑:王亚冉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