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数据频频“注水”、未成年人大额打赏难追回、直播间里玩起“擦边球”……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这些行为套上“紧箍咒”。
直播带货频“翻车”?重点管理头部主播!
通知指出,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
面对近期明星、头部主播直播带货纷纷“翻车”,有网友表示,“通知来得正是时候。”
近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公开质疑快手头部带货达人辛巴在直播间售卖的茗挚品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是糖水而非燕窝,成本不到1元钱,被顶上热搜。
“假燕窝”一事还在被网友热烈讨论,汪涵、李雪琴等明星直播带货疑造假又被中消协直接点名。
有媒体报道,11月6日汪涵“顺德专场直播”中,有商家缴纳10万元开播费后,当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高达76.4%。而且其他商家也有类似遭遇,导致店铺收到了平台虚假交易警告。后被签约方回应是假的;另外,当红脱口秀演员李雪琴也被曝“双11”在某平台直播的311万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
汪涵顺德专场直播截图。
“一方面,观看人数吹牛、销售数据‘注水’等‘影响力’指标的造假,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而另一方面,恶意刷单、花式踢馆、虚假举报等同业竞争也污染了直播生态。”中消协称。
中消协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10月20日—11月15日期间,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334083条,“槽点”主要集中在明星带货涉嫌刷单造假,售后服务满意度低、体验较差两个方面。
“由于直播业态的火爆和准入门槛相对低等因素,近年来屡屡出现主播虚假宣传、直播数据造假等负面新闻,无形中消耗消费者的信任度。”毕马威和阿里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亦指出。
直播带货乱象丛生,自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在广电总局发布通知之前,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未成年人打赏难追回?以后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未成年人大额打赏主播难以追回,成为秀场直播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顽疾”。
近期有媒体报道,黑龙江依安县的赵先生发现自己账户内九个月内向一直播平台充值了九万余元,一查才发现竟是自己12岁的侄女获知自己支付密码后在直播间内悄悄打赏主播93271元。
事发后,赵先生与该平台客服多次沟通,希望能追回充值钱款,却被告知须证明消费系未成年人做出才能退还全部消费金额。而在赵先生向该平台提交包括支付记录、侄女口述视频等相关证据后,却被告知仍不足以证明,不能退还赵先生充值金额。
这并不是孤例。在辽宁沈阳,11岁的王悦(化名)先后打赏4位主播共花费16.7万元,还通过微信陆续转账给一位主播8万余元;在湖北襄阳,9岁女孩糖糖的奶奶在取钱时发现,卡里为儿子准备的十万块彩礼钱不翼而飞,而这些钱都被糖糖打赏了一个主播。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指出,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
“近七成未成年人使用过短视频。”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有70.8%的未成年人赞同打赏功能不对未成年人开放。
面对着庞大的未成年触网人群和屡见不鲜的未成年人私自打赏主播案例,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此外,通知指出,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资料图:消费者在观看商品直播。 谢艺观 摄
直播间打“擦边球”?黑名单用起来!
表面上是在唱歌、聊天,实际却抬手露半胸,弯腰露底裤。随着视频直播兴起,主播们为了博取更高关注度,各种“擦边球”内容随之而来。
辽宁丹东“小姐姐”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每日在线观众达数万人;江西上饶蒋某某等人组织多名未成年人主播通过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收取“房卡费”和观众打赏……7月份,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就公开通报了7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低俗有害信息典型案件。
一些策划性表演背后,甚至形成了一条色情直播产业链。如,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男主播直播强奸初一女生”案,据云南文山警方通报,网传视频内容系一网络色情直播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四川、广西等地组织色情直播表演,而案中的“初一女生”,实为成年女性。
而现在兴起的直播PK,本是主播之间通过连麦互动以增强直播娱乐性、互动性的一种玩法,但有人为了流量和利益,在直播间上演低俗的“表演”,各种打擦边球、秀下限,一些惩罚性内容更是出格。
为此,通知提出,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于鼓励倡导的直播节目,对违规不良内容实现精准预警和及时阻断。
另外,“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通知称。
你平时观看直播吗?有遇到过这些问题吗?(完)
关键词: 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