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7人,实载19人;核载9人,实载27人……1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法院获悉,该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章某某、齐某某两起危险驾驶罪,并当庭宣判。2018年6月20日,被告人齐某某驾驶严重超员的小客车接送学生被交警查获。
经查,齐某某所驾车辆核定载客数为7人,案发时实载19名学生,超载171%。6月22日,被告人章某某驾驶严重超员的小客车接送学生同样被查。经查,章某某所驾车辆核定载客数为9人,案发时实载27名学生,超载200%。法院认为,被告人章某某、齐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关键词: 包头超载校车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