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民张女士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三年前,她将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上的一套房子,托管给郑州居之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之乐公司)。
但三年期满后,张女士发现自己的房子内部一片狼藉,玻璃、门锁、墙壁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还有一部空调被托管公司拉走,房屋的水费、物业费也没有结清。
托管三年后房屋大变样
空调被拆走
2016年5月29日,郑州市民张女士将位于金水区经七路上的一套房子,整体托管给了居之乐公司,期限为三年,双方当天还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简称:出租合同)。
出租合同显示,该套房面积有165平米,居之乐公司缴纳押金2000元,每月租金为4200元。张女士表示,选择托管主要是为了方便,比自己把房子往外边租要省事一些。
但2019年6月,出租合同三年期满后,张女士到其房屋内部检查发现,入户门以及多个室内多个门锁均处于损坏状态,双层玻璃也烂了好几块,居之乐公司拆除隔断后,墙壁上还留有不少隔断的残余。
房屋客厅及厨房位置的隔断,还有不少残留,电线亦被剪断
最令张女士意外的是,当时租房时的三部空调,有一台被居之乐公司拆走了,甚至物业费、水电费还有将近600元没有结清。
6月12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前往张女士所述房屋处,发现其房间内的一台空调被拆除,只有墙壁上的印记和圆孔,能够依稀辨认出这里曾经安装过空调。除此之外,在客厅和厨房的墙壁上,居之乐公司拆除隔断后,仍留有不少木楔子等物品。
张女士的房屋内,依稀可以辨认出被拆空调的位置(右上角所示)
张女士表示,这已经是她清理之后的情况,一开始的情况更加糟糕。她曾多次联系居之乐公司工作人员,希望他们解决问题,但合同上的经办人周建辉却不接电话。
6月11日下午,居之乐公司一丁姓工作人员致电张女士表示,2000元押金他们不再收回,放置在屋内的柜子以及洗衣机等电器他们也不再拉走,双方就此两清。
对此,张女士并不同意。“2000块钱的押金根本抵消不了我的损失,要求居之乐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将房屋恢复,并把空调归还。”
张女士与居之乐公司签订的出租合同显示,出租合同合同期满后,居之乐公司应拆除隔断,将房屋粉刷一新,并结清所有费用。
房屋设备交割单显示,张女士房屋内共有3台空调,除一台损坏一台还在,另外一台被居之乐公司拆走
出租合同补充约定中规定,居之乐公司应拆除隔断,将房屋粉刷一新
居之乐:
房子曾住十余人 目前正追究租户责任
6月12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前往居之乐公司,该公司一丁姓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张女士所属房屋曾被租给小龙坎火锅店作为员工宿舍,住了十几个人。居之乐公司为该房屋装的空调,也被该租户拆走一部分,目前双方正在沟通。
随后,居之乐公司一周姓经理称,他们目前正在“追究租户的责任,因为是租户住的,不是我们住的,我们只是替房主进行管理的。”周姓经理表示,如果张女士坚持要求按照出租合同规定,处理他们的纠纷的话,要“等我们把租户的问题解决了。”
周姓经理称,签订出租合同时,张女士的空调已经很旧了。
河南商报记者还致电了出租合同经办人周建辉,他表示房子租了三年,“多少都会有一点磕磕碰碰,非按照三年前那种(恢复),谁也办不到。”周建辉说:“实在不行的话,下午让人过去,当面说咋弄。”但截至河南商报记者发稿,张女士表示,并无居之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