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火灾和救火牺牲的烈士们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但4月2日晚,一则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免除烈士欠款并向烈士捐款的海报却引起网友质疑。
据上游新闻消息,4月2日晚,一张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免除凉山火灾烈士信用卡未还清款项的海报,被大量转发。
在海报上,除了明显的致敬英雄文字外,后面还特标注了四川凉山森林火灾救火英雄代晋恺为该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该行信用卡中心决定免除其未清款项的字样,并写上了该行信用卡员工向烈士捐款的数据……
▲某银行免除凉山火灾烈士信用卡未还清款项的海报。(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据了解,以免除烈士欠款作为主要内容的海报首发来自某银行信用卡员工的朋友圈,图片发出后被大量转载。
网友质疑:这是借用牺牲英雄炒作吗?
该海报一经发出便引发争议,不少网友表示,这是在“消费逝者”吗?这种宣传恐怕不太合适!
不少网友也质疑:此前因消防员是高危职业,信用卡申请屡次被拒,事后反而用免除一切债务做宣传。
律师:不仅侵犯烈士名誉还违反广告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任何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发现上述不法行为的,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此外,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张春林律师认为,
如情况属实,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按照我国社会公众的通常认知,信用卡欠款或者负债属于消极的社会评价,某银行如未经烈士本人生前同意,将其欠款信息向社会公众披露,一方面违反金融机构的管理规定,另一方面也侵犯了死者的生前隐私,是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侵犯。 从现有法律规定看,某银行的做法有违法嫌疑,且其利用“英雄之名”做广告搭便车,是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不道德行为。可能会引起烈士的家属、同事及社会公众的反感与不适。
对此,该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已经将此情况反馈给办公室、品推部门及相关合作部门,将尽快做出回复。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自上游新闻(ID:syxwkhd 记者沈度)、@头条新闻及网友评论等。
转自:中华网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