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组成14个联合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据悉,在对全省18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了一些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对全省18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
据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合”在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中,按照2%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23家物业服务企业,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群众反映投诉,定向抽取了57家物业服务企业。从执法人员和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28名执法人员和14名监督检查专家,共组成14个联合检查组分赴29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于2018年10月23日——11月15日,对全省18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在《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企业信息备案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承接查验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情况、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情况、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记者了解到,从检查情况看,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能够紧扣职责定位,落实监管职能,严格贯彻执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确认的各项工作制度,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存在行政监管不到位、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部分物业管理行政备案工作落实不到位
据悉,部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信息补录工作。
检查中发现郑州胜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宝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常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郸城县鑫鑫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存在未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备案、项目招投标备案等情况。
一些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不全面
一直以来,对于小区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不少小区物业部门都“遮遮掩掩”,小区业主很难知道详情。而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将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等进行公示。
据悉,此次检查中发现郑州星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南蓝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辉县市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未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存在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公示信息不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全面情况。
多个物业公司存在违规搭建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记者了解到,检查组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物业管理用房配置使用不合规。
根据通报,商丘市恒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商丘市地方税务局、民权县柯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西湖春天小区等物业项目未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同时,信阳市臻德物业有限公司、柘城县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存在违规临时搭建建筑物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等情况。
部分物业专业服务管理不规范
郑州胜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潢川开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阳市和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专业技术岗位(电梯、消防等)末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郑州帝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弘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启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存在环境秩序维护未履约到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记录不完整等服务管理不规范情况。
部分物业公司对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信息维护不及时
河南海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东方世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在“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中申报海通园、郑东宽豪斯小区、邦能源产业基地等项目为本企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实地检查中发现非本企业实际在管项目,未及时更新“省平合”企业及项目服务信息。
多家物业公司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存在安全隐患
河南宝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郑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县恒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前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未制定相应的应急维修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无法正常启用,存在安全隐患。
个别物业公司对于检查工作不配合
据悉,检查过程中,郑州鸿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绿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消极应付检查,拒绝提供检查需要的材料,造成检查组不能进行相关事项的检查。
检查组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105份
记者了解到,对于在现场发现的违规问题,检查组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了《督促整改通知书》105份;对于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检查组向当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下达了《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
截止目前,在各地物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督促整改下,已有15家物业服务企业的15个物业项目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且已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有91家物业服务企业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和管理服务不规范问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次省级检查中暴露和反映出本地区物业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督促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督促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持续整改并整改到位,切实提升我省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问题突出、对抗执法检查、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列入市场“黑名单”;对于社会影响恶劣、严重违法违规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