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酒精一擦,包装的生产日期就没了。
江苏省消保委昨发布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问题体验调查报告。调查显示,粮油、饮料、零食、酱调等领域都发现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问题。
逾8成样品生产日期“易除抹”
省消保委监督部赵鑫介绍,本次选取全省5个城市的21家超市和4个电商平台进行调查体验,采购样本110份,其中国产样本102件,进口样本8件。存在生产日期“易除抹”问题的占样本总量的83.6%,主要存在于塑料包装食品上。调查显示,“易除抹、易脱落”问题,在各家超市的在售商品中,均不同程度存在。但中小型规模超市和地方性超市此类问题的比例高于大型连锁超市。
进口预包装食品中也存在此类问题。部分超市拥有自主品牌,但超市本身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授权、许可第三方食品加工企业。这类预包装食品在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问题上较为严重。
生产日期标注到食品包装袋上有三种方式:1、激光打印;2、喷码打印;3、钢印。存在“易除抹”问题的基本是采用喷码打印的,采用激光打印、钢印技术的生产日期较为牢固。
另外,在塑料或塑料薄膜载体上的生产日期很容易被擦除,在纸、金属载体上的相对牢固。扬子晚报记者看到:对于喷码印刷的生产日期,体验人员拿酒精棉片轻轻一擦,就擦得干干净净;而另一方面,在网上销售的简易喷码机只要几十元就可以买到。体验人员还发现,有些生产日期是标注在瓶盖上或外面的塑料薄膜上,轻轻一拧或手撕后,就很容易更换——某电商平台出售的塑料瓶盖、塑料封膜,每个不足0.1元。
建议新规补充“不易被除抹”条文
赵鑫介绍,11月2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草案意见的函。江苏省消保委已结合本次体验调查结果,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建议函,建议就修订草案“3.2应清晰、醒目、持久……不应与食品或其包装物(容器)分离”之条款,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补充增加“不易被除抹”的条文,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办案依据。
她提醒消费者,若买到未标示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被涂改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时,可到相关部门投诉,积极维护消费权益。(记者 马燕 通讯员 王国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