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的董女士求助记者,她通过微信朋友圈广告来到郑州中州汽贸园贷款分期买车,一共交了9万1千元,至今车都没见到,钱也不退,她才觉得上当了!
董女士说,朋友圈里的消息称,来到中州汽贸园买车,不但有优惠还能二次贷款。所谓的二次贷款就是车主通过融资公司进行贷款买车,再将车在同一个融资公司进行抵押贷款获得钱款。
董女士称,当时业务员承诺三天之内提车,需要先交10%的首付款,需要做家访。做完家访还让董女士交分期杂费,一共有4万5千元。
董女士很快和郑州兴远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了一份购车合同,订购了一台宝马5系轿车。同时商议好了贷款的办理。后来郑州兴远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指定了一个小区,还有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做了所谓的家访,然后让董女士签合同,合同上甲方没有相关内容。后来经理又告诉董女士,电话回访没有通过,需要和分期公司再进行协商,最后却通知董女士需要再交10%的首付贷款才能批。
这时董女士才意识到,她手里除了购车合同和收据,什么也没有。贷款合同至今也没拿到,车也没到手。董女士担心受骗,想要求退款,郑州兴远弘汽车销售公司要求董女士签订撤件协议,但是签完以后董女士手头的所有收据合同会被收回,而退款还需要7至15个工作日,董女士拒绝了。
记者和董女士一起来到购车店了解情况。来到店门口时董女士发现,上次来的这家店名字叫做德云车库,而现在改名叫"河南立鸿汽车",但购车合同上盖章是郑州兴远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关于店方更换门头的操作,董女士更觉得受到了欺诈。
记者在店里见到了一直和董女士沟通的郑州兴远弘汽车销售公司袁经理,但是对方拒绝采访,并声明自己已经辞职。
记者追问客户遇到情这种况公司要如何处理?袁经理起身离开说,我没处理过。
就在记者采访时,发现店里还有像董女士一样交了钱却没见到车的张先生在讨要说法,他说定金交了一个多月,车没见到,定金也不退,他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约有几十人,大多数是从外省来,有些由于等不起已经自认倒霉。
河南法治频道栏目组法律顾问河南科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倩说,这种合同行为,卖方如果随意添加条件,董女士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首付款。
律师表示,加上卖方门头随便更换,误导买家找不到店,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
律师建议受害者收集证据向有关部门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