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魏家凉皮经营商西安华荣魏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平县魏家凉皮店、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魏家凉皮”商标的行为、赔偿损失2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快报显示,原告西安华荣魏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创立于1998年,至今已持续经营近20年,期间申请注册了“魏家凉皮”商标。原告调查发现,顺平县魏家凉皮店未经 “魏家凉皮”合法授权,擅自在其经营的快餐店大量使用与“魏家凉皮” 相同的注册商标及近似的字体和标识。经调查取证,顺平县魏家凉皮店的门头、店招、店内装潢、菜单、产品包装袋等均突出了“魏家凉皮”字样。
据北京海淀法院网消息,原告认为,顺平县魏家凉皮店未经授权擅自在其经营的快餐店使用“魏家凉皮”注册商标,并以顺平县魏家凉皮店的名义入驻美团网,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权。原告表示,顺平县魏家凉皮店擅自使用“魏家凉皮”相关标识,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其提供的服务及产品系由原告提供,并以此获得高额收益。顺平县魏家凉皮店的侵权行为具有主观恶性,非法占用原告的经营资源,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市场利益,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