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鲁山县沙河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段近26公里,2007年12月由河南省政府划定为白龟山、昭平台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一、基本情况
2017年鲁山县决定对沙河开展“清障疏浚”工程,并于9月27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鲁山县沙河、荡泽河2017—2018年度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在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之间,除去县城段已经治理的区域,总长18.64公里;2017年11月30日鲁山县委14届常委会第40次会议研究《鲁山县沙河、荡泽河2017—2018年度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2月5日鲁山县政府分8个区域对沙河、荡泽河河道清障疏浚实施方案公开拍卖,获利2306万元,并于2018年3月3日后陆续开始施工。“回头看”进驻时,各“清障疏浚”企业已停工一段时间。
二、主要问题
(一)沙河非法采砂屡禁不绝,河流水生态破坏严重
多年以来,鲁山县对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沙河保护不力,非法采砂行为屡禁不绝,给河流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大大小小的砂坑、砂堆遍布河滩,满目疮痍,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沦为“大砂场”。2016年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曾经曝光,地方进行过整治,但成效不大。2017年以来,仍发生多起非法采砂行为,群众反映强烈。
图1大大小小的砂坑、砂堆遍布河滩
图2非法采砂对河流水生态造成严重影响
(二)“清障疏浚”工程变相成为砂石加工点
鲁山县政府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清障疏浚”工作未考虑对水源保护的影响。《鲁山县沙河、荡泽河2017—2018年度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实施方案》中没有开展水源地保护的有关内容。
图3石料加工点位于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河滩上
图4所谓的“清障疏浚”加工点中的砂石加工设备
鲁山县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向8家公司公开拍卖收入为2306万元,其中有17个加工点在18余公里的沙河河道上全面施工。工程名为“清障疏浚”,但实际默许施工企业在河滩上设置石料加工点,以及分离、破碎、清洗等进行石料加工并出售。根据鲁山县2018年上半年清障疏浚砂石的销售票据,施工企业向县财政上缴资源税达253万元,其中来自沙河的占一半左右。现场督察时,发现不少已经加工好的石子、砂料在河滩上堆积如山。
图5已经加工好的砂石料堆
现场督察还发现,沙河各加工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落实《鲁山县沙河、荡泽河2017—2018年度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实施方案》中的多项要求,现场管理极其粗放,洗砂后的废水直接存于河道原有砂坑,未在临河堆放砂石一侧建设挡墙,未控制堆放高度在4米之内,有的砂堆随意堆放,严重影响河流水生态,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构成威胁。
图6利用河滩上的原有砂坑作为洗砂废水的“沉淀池”
(三)2018年1—5月沙河水质同比出现恶化
督察组了解到,尽管沙河仍满足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的标准,但2018年1—5月,沙河入白龟山水库前的关庙杜村断面污染物浓度同比大幅升高,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从0.044毫克/升、5.7毫克/升增至0.121毫克/升、9毫克/升,增幅分别高达175%、58%。
三、责任分析
(一)鲁山县重经济利益、轻生态保护。
鲁山县政府明知沙河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段均属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但在开展清障疏浚工作中,从方案制订到施工组织,均未考虑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甚至以“清障疏浚”之名,行砂石加工之实,牺牲环境,“两头获利”。在对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鲁山县党委、政府没有落实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存在乱作为现象,违法问题突出。
(二)鲁山县政府及水利等部门监管不力。
鲁山县政府,平顶山市水利等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没有落实水源保护的各项要求,没能进行有效监管,未对沙河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有效打击,导致乱采乱挖行为屡禁不绝,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在清障疏浚工作中,平顶山市、鲁山县水利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施工企业将砂石料加工点随意设置于沙河河道,对河流水生态造成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