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郑市龙湖华庭小区业主向记者求助,他们说终于要交房了,但是他们只能望楼兴叹!因为要拿到新房的钥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悉,求助人买的龙湖华庭的房子,本应是2017年10月交房,但直到2018年10月才通知交房。业主们来拿新房钥匙,又出现了问题!因为延期交房,开发商提出拿违约金抵充两年物业费。
违约金大概10000元,两年物业费约4000元。两者之间悬殊太大,求助人认为开发商的要求很不合理,难以接受。但是如果不同意,开发商就强行不发钥匙。
业主:现在我们很无奈,我们也没办法。
既然签了合同,双方行为就应受到制约。如果存在违约,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开发商到底有没有以违约金抵充物业费的情况,记者前往售楼部了解情况。
河南金厦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没有按期交房,而且通过和业主代表协商,业主们同意免除两年的物业费。
记者:各位有被代表吗?
业主:没有,我们没有同意。代表说了代表只代表个人。说的是全体同意,很多人不知道,没有来。
负责人:他们签的有东西,每个业主签的有。
业主:我们没签字。
记者:大家已经站在这说不同意,不签字。
负责人:他们不同意不签字,可以跟业主代表沟通。
记者:这种事只能有一种解决方式吗?
负责人:这是全体业主代表已经产生决议的事情,我现在只能按照业主代表的意见执行。
业主代表:我们代表跟你谈话归谈话,但是同意两年物业费,是同意的签字不同意不签字。
记者:现在代表已经说了。现场这几位没签字就代表不同意,这件事并不是非得有一种解决办法,既然有不同意见,就应该去协商解决。
经过协商,负责人表示愿意听取业主的意愿,下一步核算违约金,也不捆绑物业费。后续情况媒体将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