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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实行

大家车网 2007-06-13 08:22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叶友卿

1、小型交通事故须自行撤离现场

  7月1日起,“剐蹭”、“追尾”这类小型交通事故,肇事双方须自行快速撤离现场,通过保险进行事故善后赔偿处理,不再停留于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以减少道路拥堵现象。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晨督办第0583号建议时,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经与保监局协商,北京市将于7月1日起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办法。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宋建国介绍说,目前每次小事故经过交警前往处理平均要花费7到10分钟的时间。车辆增多,新车新驾驶员大量上路,各种事故不断增多。今年以来,全市有25%的交通拥堵是由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引起的。“目前交管部门与保监局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从7月1日起正式推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模式。发生事故后,肇事双方必须尽可能快速撤离现场,自行商议解决方式,再到保险公司理赔。”

  小事故司机不撤离现场将被罚

  北京市交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通告,该通告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新办法,事故双方在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撤离事故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不但要被罚款,如果是由于交通违法造成的事故,还要接受违法处罚。

  关于挪车条件

  轻微事故须迅速挪车

  该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事故,且车辆能够移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小事故挪车保险认账

  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说,目前,路面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一般由交警来认定。车主因擅自挪动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但路面等待往往造成交通拥堵,车主怕不能获得公平的赔付,任凭后车喇叭震天也不敢挪车。根据新规定,小事故当事双方撤离现场后,保险公司也须进行理赔。

  不挪车将罚200元

  对具备挪车条件而未撤离现场并造成交通拥堵的,由交管部门将事故车拖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同时,对在这种情形下造成交通堵塞的司机,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如果司机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将合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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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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