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7-05-24 08:24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翟元
1.严重超速史无前例
时速255公里!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在赛车。创下这项“纪录”的是一辆沪牌“宝马”车,地点是浙江高速公路。
早报记者昨天从浙江湖州高速交警三大队获悉,22日,在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湖州段,一辆上海牌照的“宝马745”以19分46秒跑完84公里,平均时速近255公里,“刷新”了该省的超速行驶纪录。公开资料显示,该车型最高时速为250公里。
肇事车在被民警拦下后,又企图靠使用假证和逃跑蒙混过关,但最后仍被拦截。肇事驾驶员安徽籍,硕士学历,是香港一家企业的董事长,宝马车是他问上海一位朋友借来的。
严重超速“史无前例”
湖州高速交警三大队大队长杜剑告诉早报记者,22日10时左右,该大队一辆流动电子测速车在申苏浙皖高速往上海方向19公里处,抓拍到1辆金黄色的“宝马”超速车,时速显示为186公里,立即通知前方收费站拦截。10时05分,该车驶入南浔收费站后,交警示意司机停车并要求出示证件。驾驶员掏出一本驾驶证后,说自己的行驶证放在后备厢里,要求把车靠边停下。但意想不到的是,收费员将栏杆升起时,“宝马”加大油门,猛地蹿出。“宝马”疾驰3公里后,在交警堵截下,在南浔大桥附近才停下。
交警通过检查收费卡发现,该车9时47分从长兴县的泗安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10时06分进入南浔收费站,全程84公里仅用时19分46秒,平均时速达到254.9公里。
“测速时,‘宝马’踩了刹车,所以只测到186公里。”杜剑说,监控系统显示的时间及里程都非常精确,并已考虑了系统误差,“最后仍有这样的时速,让我们瞠目结舌。”
所幸的是,该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杜剑说。
车是向上海朋友借的?
据调查,“宝马”车内坐着1女3男,驾驶员毕某是安徽人,1969年出生,任香港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并自称硕士毕业。这辆“宝马”车是毕某向上海朋友借用的,他开车时并没有喝酒。
交警仔细检查对照发现,照片上的人显然不是毕某,而他出示的驾驶证系伪造。
但在接受警方调查过程中,毕某矢口否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不断强调甚至发誓冲卡、超速的不是他本人。直到警方出具了电子警察拍下的照片以及监控录像画面,上面清楚地显示,驾驶员正是这名男子。
责任编辑: 张雷